身份證丟失異地補辦的手續:
1、申領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攝照片,並現場採集指紋資訊。
2、提交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還需要領取並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工本費。
3、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補辦申請後,及時將受理資訊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稽核簽發。
4、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稽核簽發的制證資訊後,在法定時限內完成製作與核驗發放。
5、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身份證丟失異地補辦的手續:
1、申領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攝照片,並現場採集指紋資訊。
2、提交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還需要領取並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工本費。
3、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補辦申請後,及時將受理資訊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稽核簽發。
4、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稽核簽發的制證資訊後,在法定時限內完成製作與核驗發放。
5、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1、申請人或代補辦人到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一般為公安派出所)辦理補辦手續。
2、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3、工作人員校驗戶口簿和審閱《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4、繳納證件工本費用並領取辦理回執。
5、收到領取通知或者辦理身份證60個工作日後,攜帶辦理回執到辦理地點領取身份證。
6、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未滿十六週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髮或者補領新證。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專案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並告知本人。
駕駛證丟失異地補辦需要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機動車駕駛證遺失的書面宣告。符合規定的,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一日內補發機動車駕駛證。補辦後原機動車駕駛證作廢,不得繼續使用。
【法律依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63條,機動車駕駛證遺失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補發。申請時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駕駛證遺失的書面宣告。
符合規定的,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一日內補發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補領機動車駕駛證後,原機動車駕駛證作廢,不得繼續使用。機動車駕駛證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暫扣期間,機動車駕駛人不得申請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