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證過期補辦正常60日內,加急7日內。
2、二代身份證換證詳細流程:換證前提: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換證提前的時間:辦理二代身份證時,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而換取二代身份證的最適時間卻是提前一個月,也就是三十天。
1、身份證過期補辦正常60日內,加急7日內。
2、二代身份證換證詳細流程:換證前提: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換證提前的時間:辦理二代身份證時,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而換取二代身份證的最適時間卻是提前一個月,也就是三十天。
身份證過期去補辦需要帶戶口簿原件。
根據我國身份證管理條例的規定,辦理居民身份證的手續如下:
1、須提供的材料:
(1)《戶口簿》;
(2)三張近期居民身份證標準相片(要求彩色照片,制證用照片為申領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頭像,照片為白色背景,無邊框)。
2、持上述材料向常住戶口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履行申領居民身份證手續,並交納證件工本費10元,遺失補領居民身份證須交納證件工本費20元。
3、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身份證過期了需要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新的身份證,如果急用,建議先辦理臨時身份證。
公安部印發的有關意見規定,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縮短制發證週期。如果急需使用身份證的可以辦理一個臨時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地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可以申請領取的公民身份證明檔案。臨時身份辦理在三日內取證,一般當天可拿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實施細則》
第二十六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在受理公民申領、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手續後的3個月內發給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