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上人員責任險,即車上座位險,是即車上人員責任險中的乘客部分,指的是被保險人允許的合格駕駛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保險事故,致使車內乘客人身傷亡,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保險公司會按照保險合同進行賠償。
交通事故不可避免的會出現,建議購買以備不時之需。
《保險條例》第一條規定,投保了本保險的機動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險車輛車上人員遭受人身傷亡,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和保險合同的規定給予賠償。
車上人員責任險,即車上座位險,是即車上人員責任險中的乘客部分,指的是被保險人允許的合格駕駛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保險事故,致使車內乘客人身傷亡,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保險公司會按照保險合同進行賠償。
交通事故不可避免的會出現,建議購買以備不時之需。
《保險條例》第一條規定,投保了本保險的機動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險車輛車上人員遭受人身傷亡,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和保險合同的規定給予賠償。
車上人員險有沒有必要投保車上人員責任險主要看兩種情況:
(1)如果經常乘坐私人轎車的包括車主在內的是熟人,並且都已經投保過意外傷害保險,那麼可以選擇不購買車上人員責任險。
(2)如果車上乘坐的人經常變化,在並不確定乘坐人是否曾經投保過意外險的情況下,還是以投保車上人員責任險為好。
《機動車車上人員責任保險條例》第三條規定,車上人員每人的最高賠償限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投保時協商確定,投保座位數以保險車輛的核定載客數為限。
摩托車上牌照不需要駕駛證。摩托車屬於機動車,依據相關規定,機動車的上牌只要機動車所有人向住所地的車輛管理所申請註冊登記即可。需要攜帶的證件有:
1、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2、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
3、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等。
是不需要駕駛證的。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條
初次申領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住所地的車輛管理所申請註冊登記。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七條
申請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五)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