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處理是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事件的處理。
情況不嚴重可以自行協商解決,下車檢視狀況,確認損失,記錄基本資訊,明確責任認定,保留證據,定損理賠。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條規定,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應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
財產損失事故可以由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但法律法規及本規定另有規定的除外。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發生死亡事故、傷人事故的,或者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並立即報警。
交通事故處理是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事件的處理。
情況不嚴重可以自行協商解決,下車檢視狀況,確認損失,記錄基本資訊,明確責任認定,保留證據,定損理賠。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條規定,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應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
財產損失事故可以由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但法律法規及本規定另有規定的除外。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發生死亡事故、傷人事故的,或者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並立即報警。
汽車出了事故後,不同保險公司在理賠程式上會有所不同,但理賠的基本步驟大部分還是相同的,基本流程包括有:報案、查勘定損、簽收稽核索賠單證、理算複核、審批、賠付結案等步驟。
(一)立即停車;
(二)立即搶救傷員和物資;
(三)保護原始事故現場;
(四)現場急救;
(五)及時報案;
(六)協助現場調查取證。
【法律依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條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1、車輛發生刮擦後,因選擇合適地點停車不要影響道路交通,停車後按照流程拉手剎、熄火。如情況特殊應遵守特定的規則,假如發生在夜間還要開寬燈、尾燈。在高速公路上需要在車後按規定設定危險警告標誌。
2、人員傷亡,看是否有人員受傷或死亡,根據新《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的有關規定,造成人員死亡、受傷,當事人應立即報警。對於不屬於《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八條規定的必須報警的八種情形,當事人可以選擇自行達成協議,快速處理。
3、車輛損傷,檢視車輛狀況車輛如有損傷,應用數碼產品進行記錄,拍照方式應對刮擦部位、對車前側、車後側、碰撞部位進行多角度拍攝,全面記錄。儘量雙方當事人都應在取證照片內。
4、基本資訊要了解全面,記錄雙方車輛與車主資訊,記錄車牌,駕駛證,行駛證,保險等,互留聯絡方式。
5、責任明確,認定責任人,達成協議,例如後車追尾,後車擔責。有交通訊號燈路口拐彎車輛不讓直行車輛發生碰撞,拐彎車輛責任等可以明確劃分責任,根據規則判定責任,達成協議。
6、車輛定損理賠,去保險公司對車輛進行定損,在之後修車過程中一定記得保留好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