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檢車輛年審所需材料為:
1、《機動車檢驗標誌申請表》;
2、機動車行駛證;
3、交強險保險憑證;
4、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
5、車主身份證。如他人代辦的,代辦人需攜帶自己的身份證。
享受免檢政策的車輛範圍為非營運轎車和其他小型、微型載客汽車,不包括麵包車、7座及7座以上車輛。需要注意的是,所謂免檢,只是免除上線檢測。車主仍然需要每2年定期檢驗,提供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徵證明後,處理完交通違法、交通事故後,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門申請領取檢驗標誌。
免檢車輛年審所需材料為:
1、《機動車檢驗標誌申請表》;
2、機動車行駛證;
3、交強險保險憑證;
4、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
5、車主身份證。如他人代辦的,代辦人需攜帶自己的身份證。
享受免檢政策的車輛範圍為非營運轎車和其他小型、微型載客汽車,不包括麵包車、7座及7座以上車輛。需要注意的是,所謂免檢,只是免除上線檢測。車主仍然需要每2年定期檢驗,提供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徵證明後,處理完交通違法、交通事故後,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門申請領取檢驗標誌。
1、車輛年檢(個人)所需資料:行駛證原件及路橋卡;交強險副本;路橋票;《第一聯黑色》;車主身份證影印件;車輛。
2、車輛年檢(單位)所需資料:行駛證原件及路橋卡;交強險副本;路橋票;《第一聯黑色》組織結構程式碼證(蓋鮮章);委託書(蓋鮮章);車輛。
3、車輛年審(Vehicles inspection),又稱機動車檢驗。根據機動車使用性質不同,其檢驗專案與範圍也有區別。根據RB/T218-2017《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能力評價 機動車檢驗機構要求》的定義,機動車檢驗包括: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動車排放檢驗、汽車綜合性能檢驗三類。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條規定,准予登記的機動車應當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申請機動車登記時,應當接受對該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檢驗。但是,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依據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認定的企業生產的機動車型,該車型的新車在出廠時經檢驗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獲得檢驗合格證的,免予安全技術檢驗。
因此車輛年檢需要帶的材料:
一、攜帶證件: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副本)、驗車人身份證、三角警示牌、滅火器。(處理車輛違章、車身不允許有改裝)
二、證件說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分為正本和副本兩頁保單,驗車時需要提交保單副本,並且副本由年審機構給予收回。攜帶身份證是指誰開車去驗車就攜帶誰的身份證。
同時《機動車登記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第四款規定,車輛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繳納罰款後才可以進行年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