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動車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
2、車輛年檢,就是指每個已經取得正式號牌和行駛證的車輛都必須要的一項檢測,相當於每年一次按《機動車執行安全技術條件》給車輛做體檢。車輛年檢可以及時消除車輛安全隱患,督促加強汽車的維護保養,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1、機動車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
2、車輛年檢,就是指每個已經取得正式號牌和行駛證的車輛都必須要的一項檢測,相當於每年一次按《機動車執行安全技術條件》給車輛做體檢。車輛年檢可以及時消除車輛安全隱患,督促加強汽車的維護保養,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駕駛證的6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週期均未達到12分的,換髮10年有效期的機動車駕駛證;在機動車駕駛證的10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週期均未達到12分的,換髮長期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2、持有AB級駕照者,只要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扣分,就不需要年審,但是在一個記分週期內,出現扣分情況,哪怕只扣1分,都需要年審;在年審前,還需先將違章處理解決掉。
3、如果是從事營運的機動車駕駛人,還需向運營當地的車管所進行備案,如若備案超一年,就可以在運營當地車管所進行年審,無需跑回駕駛這個申請地。還需注意的額一點是,如果是非營運的小型車輛,凡機動車所有人都需向原登記地車輛管理所,提出申請才能年審,不然無法獲得年審資格。
4、C1駕照的年審規則和其他駕照是不同規定的,不需要年審,只需要換證,具體操作如下:C1駕照初次申領駕照後,需等6年後才能換證;6年無扣滿分記錄,可換領10年有效期限駕駛證;滿10年後,即可換取長期有效證件,同理,不能在有效期扣分超12分。
1、小型、微型非載客汽車6年以2年檢驗1次;超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如下規定
2、2014年5月17日上午,公安部、國家質檢總局聯合下發《關於加強和改進機動車檢驗工作的意見》,其中規定公安、質監等政府部門不得開辦車檢機構,已開辦的,9月底前必須徹底脫鉤;自9月1日起,試行非營運轎車6年內免檢;不得指定檢驗機構,推動機動車異地年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