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晰產權:要明確車輛所有人,若不是本人親自辦理,需要開具授權委託書。
2、檢查車輛證件:在確定車輛所有人後,要檢視一下證件。
3、確定質押比例及資金額度。
4、簽訂合同。簽訂方、該質押合同一式三份,質押人,質押權人,車管所各執一份,然後到車管所辦理登記。
5、車輛入庫。
車輛質押合同的簽訂需要明確車輛所有人,證明車主就是出質人,然後還需要出示相關的證件,質押人對車輛價值進行評估,最後再簽訂車輛質押合同。
1、明晰產權:要明確車輛所有人,若不是本人親自辦理,需要開具授權委託書。
2、檢查車輛證件:在確定車輛所有人後,要檢視一下證件。
3、確定質押比例及資金額度。
4、簽訂合同。簽訂方、該質押合同一式三份,質押人,質押權人,車管所各執一份,然後到車管所辦理登記。
5、車輛入庫。
車輛質押合同的簽訂需要明確車輛所有人,證明車主就是出質人,然後還需要出示相關的證件,質押人對車輛價值進行評估,最後再簽訂車輛質押合同。
車輛的二次質押合同是在車輛進行第一次質押期間,車主將汽車進行的第二次質押貸款。二次抵押和第一次抵押所辦的手續及需要收取的檔案基本上是一樣的。一般情況下,在二次抵押過程中,二次抵押的權值不會超過第一次抵押貸款價值餘額。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動產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佔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移交的動產為質物。
1、先去服務大廳,交100元檢測費。
2、找指定的檢測人員進行拓號,繳納拓號費5元,檢測人員還要檢測車輛的外觀、滅火器、制動燈,如果車輛上貼有貼紙和水鑽需要清除。
3、檢測完攜帶檢測表找服務大廳民警蓋章準備上線進行車輛效能檢測。
4、攜帶民警蓋章的檢測表去檢測線入口,收起車內貴重財務,將車交給檢測員,駕駛員到出口等候。
5、檢測完畢攜帶檢測報告回服務大廳,確認檢測是否合格。
6、如果檢測合格,攜帶檢測表和駕駛證影印件(大廳可以影印),找民警簽字,全部驗車過程完畢。
7、攜帶驗車合格的表單去所屬交警支隊,將車輛行駛證和驗車合格的表單還有交強險保單交給視窗,按要求提示簽字,拿到車輛檢測合格的車標。全部驗車過程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