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旦發現車輛年檢時間過期,那麼馬上去補辦年檢就是最好的方法。
2、車輛年檢過期的後果:
(1)未按時參加年審的車輛不得上路;
(2)未按時年審上路車輛記3分、200元的罰款;
(3)未參加年檢的車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需要負全部或主要責任,保險公司不賠;
(3)未按時參加年審上路屬於非法駕駛,可做扣車處理;
(4)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機動車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檢驗週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將強制報廢。
1、一旦發現車輛年檢時間過期,那麼馬上去補辦年檢就是最好的方法。
2、車輛年檢過期的後果:
(1)未按時參加年審的車輛不得上路;
(2)未按時年審上路車輛記3分、200元的罰款;
(3)未參加年檢的車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需要負全部或主要責任,保險公司不賠;
(3)未按時參加年審上路屬於非法駕駛,可做扣車處理;
(4)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機動車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檢驗週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將強制報廢。
免檢車輛超期需要立即去車管所實行年審。6年免檢指的是在規定期限內,符合條件的車輛不用去檢測場上線檢測了,但是必須在規定的年檢月份內去車管所領取年檢標。年審月份就是當初買車的那個月份。
根據交通法相關規定,沒有年檢的車輛並不具備上路的資格,如果還繼續上路,查獲將處以扣3分,罰款200元的處罰,另外,未按時參加年審的車輛,造成的一切交通事故,由當事人負全部或主要責任,保險公司將不負任何責任。
汽車年檢有關規定: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1、未年檢車輛上路一經查實,交警部門還將暫扣機動車。
2、法律依據: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第九十五條: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