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換牌照。
2、《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二條車輛管理所辦理機動車變更登記時,需要改變機動車號牌號碼的,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誌。
3、第十三條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籤注變更事項,收回號牌、行駛證,核發有效期為三十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將機動車檔案交機動車所的人。
4、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臨時行駛車號牌的有效期限內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
1、需要換牌照。
2、《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二條車輛管理所辦理機動車變更登記時,需要改變機動車號牌號碼的,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誌。
3、第十三條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籤注變更事項,收回號牌、行駛證,核發有效期為三十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將機動車檔案交機動車所的人。
4、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臨時行駛車號牌的有效期限內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
1、需要換牌照。
2、《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二條車輛管理所辦理機動車變更登記時,需要改變機動車號牌號碼的,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誌。
3、第十三條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籤注變更事項,收回號牌、行駛證,核發有效期為三十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將機動車檔案交機動車所的人。
4、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臨時行駛車號牌的有效期限內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
車輛過戶必須換牌照,車牌是不允許辦理過戶的。新的政策規定二手車過戶交易必須更換牌照,原有車主號牌仍可在一定條件下申請保留,但是二手車交易過程中只要車輛進行交易就必須更換牌照。
車輛過戶的詳細流程
1、來到過戶大廳後,出示相關材料領取一張《XX市舊機動車買賣合同》,雙方各自填寫資料。填好後,拿上以上所有的資料就可以去辦理"轉移受理"
2、直接將車開到過戶驗車處,工作人員會對車輛進行檢查、拓號、拆牌和照相,需繳納35元的拓號費。領取車輛照片,貼於檢查記錄表上。這些辦完後,可以將車停到停車場,進入過戶大廳辦理手續。
3、取號機取號之後,拿著相關材料排隊繳納過戶費。
4、轉移受理:需要的材料有機動車註冊、轉移、登出登記表/轉入申請表,檢查記錄表,原登記證,原行駛證,原車主身份證,原車牌號,車輛照片,交易市場過戶發票。
5、車主把相關的檔案帶回要上戶的車管所本地,如數上繳,並辦理車輛的上牌手續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