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車輛應該在指定地點停放,不能阻礙車輛和行人通行。違章停車就是沒有在規定的地方停車。公民發現違章停車,可以舉報。舉報方式有以下幾種,撥打114或者當地的交警大隊的電話;如果發生在公共場所,可以找管理人員進行投訴。對於違章停車,根據造成的情節程度,處罰款、扣分和吊銷駕駛證。
法律依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車輛應該在指定地點停放,不能阻礙車輛和行人通行。違章停車就是沒有在規定的地方停車。公民發現違章停車,可以舉報。舉報方式有以下幾種,撥打114或者當地的交警大隊的電話;如果發生在公共場所,可以找管理人員進行投訴。對於違章停車,根據造成的情節程度,處罰款、扣分和吊銷駕駛證。
法律依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車輛違章停車罰款多少: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車輛違章停車後帶上駕駛證,行駛本到附近的交通處理中心(交警大隊大隊、交警支隊、車管所等)處理違章交罰單。交通違章處罰一般程式:調查取證,告知處罰事情、理由、依據和有關權利,聽取陳述、申辯或者舉行聽證,作出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