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軟體水平考試考場規則,應試人員不得攜帶任何書籍、筆記、紙張、計算器、報刊、手機、電子裝置及通訊工具等考試中禁止使用的物品進入考場。
應試人員在每場考試前20分鐘憑本人紙質准考證和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進入指定的考場參加考試,應試人員應如實在“考場簽到表”上籤到,經監考人員同意後進入考場,應試人員必須對號入座,並將准考證和有效證件放在考桌右上角,以備核對。應試人員應服從考場工作人員的管理,積極配合考場工作人員的各項監督和檢查。
根據軟體水平考試考場規則,應試人員不得攜帶任何書籍、筆記、紙張、計算器、報刊、手機、電子裝置及通訊工具等考試中禁止使用的物品進入考場。
應試人員在每場考試前20分鐘憑本人紙質准考證和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進入指定的考場參加考試,應試人員應如實在“考場簽到表”上籤到,經監考人員同意後進入考場,應試人員必須對號入座,並將准考證和有效證件放在考桌右上角,以備核對。應試人員應服從考場工作人員的管理,積極配合考場工作人員的各項監督和檢查。
cpa考試讓帶計算器,但考生只能攜帶不具有文字儲存及顯示、錄放功能的計算器。 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應考人員考場守則規定: 1.考試開始前40分鐘,應考人員應當憑本人准考證和與報名資訊一致的有效身份證件進入考場,並接受監考人員稽核。同時,應考人員應在《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考場情況記錄表》(簡稱《考場情況記錄表》)“考生簽字”欄內簽名,並拍照後按照監考人員指定的位置入座。 2.進入考場時,應考人員可以攜帶藍色或黑色鋼筆、簽字筆、鉛筆、直尺和不具有文字儲存及顯示、錄放功能的計算器等,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裝置和電子裝置、書籍、紙張、飲品以及其他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場座位。應考人員攜帶的與考試無關的物品,應當存放在考場內監考人員指定的位置。 3.考試開始30分鐘後,應考人員不得進入考場。應考人員交卷退場時間不得早於考試結束前30分鐘。 4.考試結束前,應考人員有違規行為或特殊情況需離場處理的,應當經監考人員批准,在《考場情況記錄表》中填寫交卷時間並簽字確認,由指定的監考人員陪同至考站備用休息室,至考試結束前30分鐘方可離開。
cpa考試可以使用機考系統自帶的計算器,也可攜帶不具有文字儲存及顯示、錄放功能的計算器。 《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應考人員考場守則》規定 1.應考人員還可以攜帶藍色或黑色鋼筆、簽字筆、鉛筆、直尺和不具有文字儲存及顯示、錄放功能的計算器等。 2.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裝置和電子裝置、書籍、紙張、飲品以及其他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場座位。 3.應考人員攜帶的與考試無關的物品,應當存放在考場內監考人員指定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