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別是轉彎讓直行。右轉讓左轉。右轉讓左轉。
2、機動車透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3、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讓右”
4、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轉讓直”
5、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1、分別是轉彎讓直行。右轉讓左轉。右轉讓左轉。
2、機動車透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3、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讓右”
4、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轉讓直”
5、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1、三讓原則:
(1)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2)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機動車先行。
(3)相對方向行駛的車輛,右轉彎車輛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2、關於讓行的其他規定
(1)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3)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4)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右道車直行,本道車直行或者轉彎的。這種情況要讓右道車先行。就比如我們市區的中山街與城北路路口,如果甲駕駛員駕車在中山街上自南向北進入路口時,發現自己右側有一輛自東向西的車輛從城北路上直線駛來,甲駕駛員就必須減速避讓。
右道車轉彎,本道車也轉彎時,本道車必須讓右道車先行。還是以剛才提到的路口為例。如果甲駕駛員在中山街上自南向北行駛到路口後準備轉彎時(不論左轉或右轉),發現右側城北路上駛來的車輛也是打算轉彎的(不論左轉或右轉),那麼甲駕駛員也必須減速避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