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證明: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2、居住時間證明:持有已滿6個月且在有效期內的《居住登記卡》或《暫住證》。
3、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證明之一。
4、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1張。(可以在辦理點拍攝)
5、居住證是中國一些發達城市借鑑發達國家“綠卡”制度進行的嘗試,為中國製定技術移民辦法,最終形成中國國家“綠卡”制度積累了經驗。持有居住證者,可享受當地居民的待遇。
1、身份證明: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2、居住時間證明:持有已滿6個月且在有效期內的《居住登記卡》或《暫住證》。
3、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證明之一。
4、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1張。(可以在辦理點拍攝)
5、居住證是中國一些發達城市借鑑發達國家“綠卡”制度進行的嘗試,為中國製定技術移民辦法,最終形成中國國家“綠卡”制度積累了經驗。持有居住證者,可享受當地居民的待遇。
辦理居住證具體需要如下證件;1、申請人的相關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原件以及影印件、戶口薄;2、單位開具的就業證明;3、具有合法穩定住所的證明;4、能夠連續在申請地就讀的證明;5、申請人已經在申請地居住半年以上的證明。以上所提到的要求,第二、三、四點只需選擇一樣進行出具即可。辦理居住證除可選擇前往當地相關機構進行申請外,還可以在網上進行申請登記。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二條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1、內地居民需要材料:1、那女雙方的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如果是集體戶口需要首頁影印件並在戶籍所在單位蓋章;2、男女雙方的身份證;3、三張2寸紅底的兩人合照照片。
2、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帶的材料:1、有效的身份證及通行證;2、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宣告。
3、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2、所在國公證機構或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4、華僑應當初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1、本人有效護照;2、居住過公證機構或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