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九條:
受理機構:
縣林業局森保站,決定機構:省野生動植物保護處。
辦理條件:
1、申請人須具備相應的野生動物養殖經驗或聘請養殖技術人員。
2、有養殖野生動物的固定場所。
3、種源來源渠道合法。
4、食物有保障。
5、具備一定的醫療、救助技術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九條:
受理機構:
縣林業局森保站,決定機構:省野生動植物保護處。
辦理條件:
1、申請人須具備相應的野生動物養殖經驗或聘請養殖技術人員。
2、有養殖野生動物的固定場所。
3、種源來源渠道合法。
4、食物有保障。
5、具備一定的醫療、救助技術條件。
辦理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事前要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檢查所要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具備的條件:
1、有適宜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固定場所和必需的設施;
2、具備與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種類、數量相適應的人員和技術;
3、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飼料來源有保證。
具備了上述條件,向當地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第三十九條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未取得養繁殖許可證或者超越馴養繁殖許可證規定範圍馴養繁殖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由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處30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沒收野生動物、吊銷馴養繁殖許可證。
1、需要辦理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
2、野生動物分國家一級保護,二級保護和一般保護三個級別,一級保護馴養繁殖許可證需要到國家林業局辦理,二級保護在省廳辦理,一般保護在縣級以上林業部門辦理;屬於一般保護動物,到縣林業局辦理;
3、程式包括稽核材料,對不符合審批要求的告知理由;現場查驗以及簽證;
4、申請人需提交:《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申請表》或《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申請表》一式3份;
與申請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種類、規模相適應的馴養繁殖場所使用權、固定場所和必需的設施、資金儲備、固定資產投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等證明檔案及場地、籠舍等相關照片;
開展申請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或總體規劃;申請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種源來源證明材料;與動物輸出單位的協議;
申請增加或從外省引進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種類的,須提交原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種類、數量和健康狀況的說明材料及已經取得的馴養繁殖許可證影印件和相關批准檔案;
申辦野生動物園的馴養繁殖許可證還須附有國家林業局批准立項檔案的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