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徵地補償款不屬於遺產。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農村徵地補償款不屬於遺產。土地補償費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內部進行分配,不是分配給這個家庭中的某一個人,更不是分配給這個家庭原承包人口中已死亡的人,而是對失地農戶喪失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補償,不屬於承包土地收益。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徵地補償費分為三部分,除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所有外,另外兩部分的補償費原則上個人是可以將其視為某種財務收入的。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徵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徵地獲得的補償款是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全體村民進行分配。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民主議定程式,決定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分配已經收到的土地補償費。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
徵地補償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對農民集體所有建設土地或棚戶區實行徵收或徵用,並按照被徵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地補償款是不需要繳稅的。政府徵收集體土地,公司獲得補償,不徵收“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企業所得稅管理處:企業如沒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資產、技術改造或購置其他固定資產的計劃或立項報告,從政 ...
徵地補償款不屬於遺產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 ...
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規定,徵地補償款發放時間應當自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
第二十五條徵收土地方案經依法批准後,由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並將批准徵地機關、批准文號、徵收土地的用途、範圍、面積以及徵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徵地補償的期限等,在被徵 ...
徵地補償款糾紛的證據主要包含:
1、土地徵用補償款分配相關資料。
2、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的歸屬相關資料。
3、安置補助費的分配相關資料。主要針對失地農民和村集體產生的土地糾紛證據的問題,一旦產生徵地補償款分配糾紛問題,應及時準確的收集以上資料。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實施條例》第 ...
1、不需要繳納。
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行為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規定
3、第二條 對2008年1月1日以後,符合《通知》規定,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為,不徵收營業稅。但土地使用權歸還方必須提供房地資源部門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正式檔案( ...
瀘州農村徵地補償標準,根據《關於印發瀘州市徵地補償安置辦法的通知》的規定:
第五條徵收農村集體土地時,由具備相應土地勘測資質的單位實地勘測,並按國家規定地類標準進行分類的面積作為計算徵地補償的依據。
第六條被徵收耕地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由市人民政府按規定程式公佈,並作為徵地補償計算依據。
第七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