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國婚姻法第六條規定: “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2、很多遺傳病是隱性遺傳的,而有血緣關係的近親可能含都含有相同的隱性致病基因,所以近親結婚造成致病基因純合使遺傳病性狀表達出來,所以近親結婚會增加隱性遺傳病的發病率,而且先天畸形、早產和流產、幼兒夭折的風險也增加。
3、不同等級的近親婚配中的所患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病的近婚係數。
一級:父母與子女、同胞之間;
二級: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半同胞、叔侄女、舅甥女(或姑侄)之間;
三級:表親、堂親之間。
1、中國婚姻法第六條規定: “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2、很多遺傳病是隱性遺傳的,而有血緣關係的近親可能含都含有相同的隱性致病基因,所以近親結婚造成致病基因純合使遺傳病性狀表達出來,所以近親結婚會增加隱性遺傳病的發病率,而且先天畸形、早產和流產、幼兒夭折的風險也增加。
3、不同等級的近親婚配中的所患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病的近婚係數。
一級:父母與子女、同胞之間;
二級: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半同胞、叔侄女、舅甥女(或姑侄)之間;
三級:表親、堂親之間。
科舉制從隋朝開始實行,到清光緒二十七年舉行最後一科進士考試為止,經歷了一千三百多年。
隋文帝最開始用分科考試的方法來選拔官員,他令各州推舉人才,參加考試,合格的可以做官,隋煬帝時正式設定進士科,考核參選者對時事的看法,按考試成績選拔人才,我國科舉制度正式誕生,從此,門第不高的讀書人,可以憑才學做官,選拔官吏的權力,也從地方集中到朝廷,唐朝科舉制度逐漸完善,常設的考試科目很多,以進士、明經兩科最重要,唐太宗,武則天,唐玄宗是完善科舉制的關鍵人物。
中國歷史上第一個開始的朝代是夏朝。夏朝中國史書中記載的第一個世襲制朝代,同時期的文物中有一定數量的青銅和玉製的禮器,年代約在新石器時代晚期、青銅時代初期。根據史書記載:禹傳位於自己的兒子啟,改變了原始部落的禪讓制夏朝共傳14代,共17帝王,延續約471年,為商朝所滅。後人常以“華夏”自稱,使之成為中國的代名詞。
中國傳統文獻中關於夏朝的記載較多:在河南省西部、山西省南部發現的二里頭文化具備了屬於夏文化的年代和地理位置的基本條件;許多中外歷史學家認為,河南省偃師市二里頭遺址的全期或第一、二期是夏朝都城的遺蹟:河南省新密市新砦遺址也被認為是夏朝遺存;新砦期文化被稱為最早的夏文化 。
以下是便於記憶的朝代歌:
夏商與西周,東周分兩段。春秋和戰國,一統秦兩漢。三分魏楚吳,二晉前後沿。南北朝並立,隋唐五代傳。 宋元明清後,皇朝至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