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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偵是指出需補充的材料嗎

退偵是指出需補充的材料嗎

  是的,檢察院退偵就是案卷退回公安補充偵查。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一條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

  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對於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如果退偵後公安會提審嗎

  公安機關可以在退偵後進行提審。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對於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退個稅需哪些材料

  退個稅需要的材料:

  1、完稅憑證原件和影印件各一份(稽核無誤後,原件退還納稅人);

  2、誤徵誤交稅款所屬期的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表影印件一份;

  3、退(抵)稅款申請表(《企業誤交稅款退稅申請表》)一式四份;

  4、退稅申請,須註明申請退稅原因及申請退稅金額;

  5、發放工資簽收單或銀行發放單影印件一份;

  6、員工聘用合同影印件一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四條,扣繳義務人每月或者每次預扣、代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表。

  納稅人辦理彙算清繳退稅或者扣繳義務人為納稅人辦理彙算清繳退稅的,稅務機關稽核後,按照國庫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退稅。


二次退不起訴的機率大

  1、比較大,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檢察機關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兩次後,證據還是不足的,一般會作出不起訴的處理決定。檢察院第二次退回公安進行補充偵查後,公安應當在1個月內偵查完畢,再次將證據材料提交給檢察院。   2、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 ...

退還會被繼續拘留

  如果案件經過兩次退回補充偵查,仍然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並且要立即釋放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重 ...

退兩次後還會判刑

  退偵兩次是否判刑是要分情況的,檢察機關在收到案件之後,應該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審查,如果案件經過兩次退回補充偵查,仍然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如果證據充足的應當起訴,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犯罪嫌疑人可能會被判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規定,人 ...

檢察院因為太忙而退合理

  檢察院因為太忙而退偵是不合理的,政府機關必須要對每一個案件負責任。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   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 ...

案件到檢察院退的機會大

  檢察院退偵的這件事情不能用機會大小來形容,要看證據是否充足。檢察院第二次退回公安進行補充偵查後,公安應當在1個月內偵查完畢,再次將證據材料提交給檢察院。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171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於補充偵查的案 ...

毛芋頭能做炸肉丸什麼材料

  毛芋頭炸肉丸製作材料:毛芋頭350克、豬肉末350克、鹽、雞精、酒、蔥姜、雞蛋、水磨糯米粉20克;   製作步驟:   1.毛芋頭去皮刨成絲,剁碎;   2.蔥姜切絲,加20克水,抓捏濾出汁水備用;   3.肉末加鹽、雞精、料酒、蔥姜水,順時針攪拌,再打入雞蛋,順方向攪勻;   4.再加入芋頭碎拌勻,加入 ...

檢察院二次退有案底

  檢察院二次退偵後沒有起訴的沒有案底。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