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送燈,又稱送花燈,中國傳統民俗。即在元宵節前,孃家送花燈給新嫁女兒家,或一般親友送給新婚不育之家,以求添丁吉兆,因為“燈”與“丁”諧音。
2、這一古老的傳統習俗許多地方都有,陝西西安一帶是正月初八到十五期間送燈,頭年送大宮燈一對、有彩畫的玻璃燈一對,希望女兒婚後吉星高照、早生麟子;如女兒懷孕,則除大宮燈外,還要送一兩對小燈籠,祝願女兒孕期平安。河南信陽一些地區在元宵節送燈給逝去的先人,以表達哀思和祝願,是當地祭祀先人的一種傳統習俗。
1、送燈,又稱送花燈,中國傳統民俗。即在元宵節前,孃家送花燈給新嫁女兒家,或一般親友送給新婚不育之家,以求添丁吉兆,因為“燈”與“丁”諧音。
2、這一古老的傳統習俗許多地方都有,陝西西安一帶是正月初八到十五期間送燈,頭年送大宮燈一對、有彩畫的玻璃燈一對,希望女兒婚後吉星高照、早生麟子;如女兒懷孕,則除大宮燈外,還要送一兩對小燈籠,祝願女兒孕期平安。河南信陽一些地區在元宵節送燈給逝去的先人,以表達哀思和祝願,是當地祭祀先人的一種傳統習俗。
1、送燈的含義:以求添丁吉兆,燈與丁諧音。
2、從春節至元宵前夕,福州民間有送燈習俗。對出嫁之女,孃家例必送燈,“燈”與“丁”諧音,取添丁之意。第一年送“觀音送子”燈,第二年如未生育,則送“天賜麟兒”燈、“孩子坐盆”燈,第三、四年如再未生養,便送“桔”燈,寓為“焦急”之意。生育後可送“狀元騎馬”燈、“天賜麒麟”燈等,直送到外甥16週歲為止。民間有首童謠:“正月元宵燈,外婆愛外甥(外孫),送來紅紅桔子燈,吉利又添丁。”反映了外婆愛外孫的社會風尚。楊慶琛榕城之夕《竹枝詞》雲:“天賜麟兒繪綵繒,新娘房子霞光增,宵深欲把金釵卸,又報孃家來送燈。”此詩描繪當時送燈的盛況。
流行在黑龍江一帶的信仰習俗。在元宵節時,家家都做面燈,而燈形如碗盞,俗稱燈碗。用玉米麵做成的叫金燈,用白麵做成的叫銀燈,用蕎麥麵做成的叫鐵燈,做成型後上鍋蒸熟後,插上用棉絮纏裹的蘆葦做成的燈芯,面燈碗裡倒滿燈油,面燈就算做成了。然後依次把這些面燈送到祖宗板上、天地板上、皂王板上,送到倉庫、牛馬圈、井臺、碾磨房等處,送到大門旁、大路口。
然後要把這面燈送到墓地,放在已故親人的每個墳頭上。送燈時,以誰先點燃為吉利。往墳地送燈的人,點燈時必須用自己的火柴,如果借別人的火柴點燈,認為祖先看不見光明。點燈時要邊點點說:"正月十五來送燈,送金燈、送銀燈、送鐵燈,有兒墳前一片明,無兒墳前黑洞洞。有心來偷燈,偷個大鐵燈,背也背不動,天冷地滑鬧個抑歪蹬,大布衫燒個大窟窿。"元宵節晚上,因為家家送燈,所以路口、野外墳地一片通明。送燈的習俗,在黑龍江偏遠山鄉至今還有遺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