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初始註冊的證書,根據相關規定,註冊初審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並將申請材料和初審意見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註冊機關要在受理之日起20日內作出決定。
2、造價工程師初始註冊一般需要2個月以上,因為註冊材料在省造價管理協會稽核通過後,還要遞交到中國造價管理諮詢協會稽核。稽核通過後會有公示檔案。
1、申請初始註冊的證書,根據相關規定,註冊初審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並將申請材料和初審意見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註冊機關要在受理之日起20日內作出決定。
2、造價工程師初始註冊一般需要2個月以上,因為註冊材料在省造價管理協會稽核通過後,還要遞交到中國造價管理諮詢協會稽核。稽核通過後會有公示檔案。
二級建造師轉註冊大概在一個月內即可完成。
無論是一級建造師還是二級建造師變更註冊,辦理程式上比初始註冊稍微複雜一些,在建造師執業資格變更註冊時,需要原單位同意調出和蓋章,此外,還需要所在主管單位進行蓋章,一級建造師變更註冊跨省份註冊的,還需要省級住建廳蓋章,方可受理變更註冊。
對於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變更註冊,以湖北省為例,一般是從主管單位受理資料到變更成功領取註冊證和印章,大概需要5個工作日,也就是一週左右的時間。
在變更建造師的過程中,如果原單位和原單位所在的建設主管單位程式進行的快,受理起來就比較快捷。
結構工程師初始註冊需要1個月。
註冊管理第五條:
1、行政許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十四條;
2、行政許可條件:經全國建造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合格,取得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受聘於建築業企業從事工程專案管理工作;達到繼續教育標準;
3、申請材料目錄 :建造師註冊申請表;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達到繼續教育標準的證明材料;身份證、聘用單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影印件;
4、行政許可程式 :申請人透過聘用單位向單位工商註冊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省建設廳政務服務中心對申請註冊的有關材料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並將初審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上報建設部;建設部進行稽核,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准予註冊的,於法定時間內向申請人頒發《註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註冊證書》;
5、行政許可辦理期限初審期限為二十個工作日,可延遲10個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