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後移送起訴時限:一般不超過三個月時間。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一般情況下不得超過二個月。檢察院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是否起訴,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到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逮捕後移送起訴時限:一般不超過三個月時間。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一般情況下不得超過二個月。檢察院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是否起訴,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到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從起訴到開庭要多久在法律未作明確規定,具體要根據承辦法官的工作安排來排期開庭。
但是在民事訴訟法中,對法院有一個總的審理期限的規定:如果法院對案件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應該在三個月內結案;如果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應該在六個月內結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傳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供暖一開始不怎麼熱是咋回事是大家閒聊時最愛說的,畢竟隨著11月份的到來很多北方地區都已經開始供暖了,但由於當先天氣越來越冷,所以暖氣不熱成了大家最愛問的,下面小編就和大家一起看看。
供暖一開始不怎麼熱怎麼回事
供暖一開始不怎麼熱是每家每戶供暖的時候都遇到的,之所以這樣是因為供熱初期為熱態除錯期,熱態除錯是熱水從供熱首站到換熱站進行熱量交換再到使用者家中,是一個較為複雜且需要時間的轉換過程。主要目的有兩個:一是透過除錯檢查管網、熱站裝置運轉情況,進一步消缺;二是提前預熱管網和裝置,逐步將其調整到最佳狀態,確保持續穩定供熱。熱態除錯期間,會出現室內溫度波動情況,屬正常現象。
為什麼剛供暖都不暖和
想必供暖後大家都會發現前兩天的暖氣不怎麼熱,其實吧供暖初期不熱屬於正常現象,由於熱水在暖氣管道中迴圈起來,有些供熱面積較小的供熱站迴圈快,暖氣可能很快就能熱起來。但有些供熱面積大的供熱站,水迴圈起來需要時間,涼水變熱也需要時間,居民家暖氣熱起來就會晚一些。正常情況下,供暖兩三天後,暖氣就都熱起來了。
家裡供暖後多久會熱
正常情況下,供暖兩三天後,暖氣就都熱起來了。
到了冬天,北方地區氣溫不斷下降,出現下雪情況,為此室內一般都會開通暖氣。就往年資料看正常情況下,供暖兩三天後,暖氣就都熱起來了,而暖氣片也就需要半小時到1小時就能使室內達到取暖溫度。不過若房間太大,熱起來就可能變慢,畢竟房間要達到供暖效果所需的熱量就越多,所以溫度上升的就越慢,房間越小,升溫就越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