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後退回經偵大隊的情況下,一般是由於證據不足或者犯罪事實認定錯誤,需要由經偵大隊進行補充偵查。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
逮捕後退回經偵大隊的情況下,一般是由於證據不足或者犯罪事實認定錯誤,需要由經偵大隊進行補充偵查。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
經偵大隊立案後肯定不能私了的,畢竟已經進入了國家的系統裡面,一切都要按照法律的程式才能夠結案的。刑偵大隊全稱刑事偵查大隊,是縣級公安部門的一個常設機構,承擔本地刑事偵查工作。其職責主要為掌握刑事犯罪動態,收集、通報、上報刑事犯罪資訊,研究制訂預防、打擊對策;組織偵查破案、打擊刑事犯罪工作和組織開展全市專項鬥爭等。掌握刑事犯罪動態,收集、通報、上報刑事犯罪資訊,研究制訂預防、打擊對策;組織偵查破案、打擊刑事犯罪工作和組織開展全市專項鬥爭;承辦上級交辦的案件;負責與外地的刑偵協作工作;承擔有關微量物證的檢驗鑑定和案件痕跡物證鑑定,為偵破疑難案件提供技術和資訊資源;負責計程車治安管理工作。負責秘密力量的培養和管理使用。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刑事經濟案件一般是公訴案件,一般情況下公安機關在立案後是不會撤銷案件的,但是如果符合法定條件的,偵查機關也會做出撤銷案件的決定。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