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犯罪是可以成立共同犯罪的,條件如下:
1、各行為人都有防止危害結果發生的共同注意義務。
2、數人實施或促成了違反共同注意義務的行為,導致了危害結果的發生。
3、行為人在主觀上都是過失。不論是疏忽大意的過失,還是過於自信的過失,或兩種過失的競合,均不影響共同過失犯罪的成立。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過失犯罪是可以成立共同犯罪的,條件如下:
1、各行為人都有防止危害結果發生的共同注意義務。
2、數人實施或促成了違反共同注意義務的行為,導致了危害結果的發生。
3、行為人在主觀上都是過失。不論是疏忽大意的過失,還是過於自信的過失,或兩種過失的競合,均不影響共同過失犯罪的成立。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過失犯罪可能構成共同犯罪。
過失犯罪是可以成立共同犯罪的,條件如下:
1、各行為人都有防止危害結果發生的共同注意義務;
2、數人實施或促成了違反共同注意義務的行為,導致了危害結果的發生;
3、行為人在主觀上都是過失。
【法律依據】
《刑法》第十五條,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
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
我國現行累犯制度,從罪行條件、時間條件、刑度條件、主觀條件等方面來限定累犯的範圍,並未對累犯的適格主體作特殊要求,根據現行刑法的規定,未成年人可以構成累犯,但不得從重處罰,而且不得適用緩刑和假釋。
【法律依據】
《刑法》第六十五條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