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放鞭炮的來歷
遠古時代有一種兇猛的怪獸叫“年”,每年除夕夜的時候,他都會出來糟蹋莊稼,傷害人畜,百姓們十分害怕。有一年它被門口晾的大紅衣服嚇跑了,另一邊它又被燈光嚇得抱頭鼠竄。人們知道了它怕聲音、紅色、火光的弱點之後,便每年都要放鞭炮,嚇跑“年”。
過年放鞭炮有什麼講究
1、爆竹起源於先秦時期已存在的“爆祭”
先秦時期已存在的“爆祭”,是燃燒柴火以“敬神驅邪”的一種宗教行為。《周禮·春官》篇所記載的“九祭”中的第三祭,即是“爆(炮)祭”。“爆”,其實就是燒,但其與一般燒火不同的是燃燒時要發出聲響,這是先秦時期流行的一種“用火”方式。
竹子在燃燒時,因受熱會猛然炸裂而發出很大的響聲,最能達到“爆”的效果,所以竹子成了當時最受歡迎的一種燃料,故“爆竹”流行開來。宋代,爆竹又衍變成了“燎竹”,宋代文人袁文的《甕牖閒評》書中有“歲旦燎竹於庭”的記載。其對“燎竹”的註釋是:“燎竹者,爆竹也。”
2、過年燃放爆竹盛行於唐宋時期
“爆竹”的產生原本是一種民俗現象,但其能廣泛流行,據說與一個名叫李畋的唐代道士有關。《異聞錄》記載,李畋“鄰人仲叟為山魎所祟,畋命旦夕於庭中用竹著火爆之,鬼乃驚遁。至曉,寂然安貼”。從《異聞錄》所記來看,李畋的“爆竹”仍是傳統的焚燒方法,與現代的爆竹完全是兩碼事情。說他以小竹筒裝硝,導引點燃,以硝煙驅散瘴氣,不過是傳說而已。
過年燃放爆竹,唐代開始盛行。唐詩中爆竹有許多描述:“亂騎殘爆竹,爭唾小旋風”(元稹《生春二十首》)、“桃枝堪辟惡,爆竹好驚眠”(張說《嶽州守歲二首》)、“新曆才將半紙開,小庭猶聚爆竿灰”(來鵠《早春》)。
過年燃放爆竹之風到宋代更為普遍,宋代文人所記比唐代更加豐富:“城中爆竹已殘更,朔吹翻江意未平”(陳與義《除夜二首》)、“爆竹一聲鄉夢破,殘燈永夜客愁新”(黃公度《乙亥歲除漁梁村》……然而,這時廣泛流行的爆竹並不是用火藥製成的,而是當時流行的一種“燎竹”風俗,即燒真竹子,又叫爆竿。現代鄉村仍能看到的燒“歲火”現象,便是此遺俗,歲火越旺越吉祥。
3、“封門炮”“迎神炮”“報旺鞭”各有說法
從宋代起,中國的“爆竹文化”豐富起來,燃放更講究,民俗目的更明確。過年,從除夕之夜起,一直到正月十五,不同日子要燃放不同的爆竹,不同日子所放爆竹的意義也各有不同。
除夕之夜,燃放的爆竹叫“封門爆竹”。放過這道爆竹後,家人不能再到外面出去行走,而是一起圍著火盆守歲,等待著新年的到來。
有的地方“封門爆竹”又叫“封門炮”。過去窮,債主在大年三十都不忘上門索債,欠錢的都關門躲起來,故有“封門”一說。封門爆竹燃放後,再惡的債主都不會再上門討債,讓窮人過個安心年,此即俗話說的,“三十夜頭不見面,不過十五不問錢”。
除了“封門”說外,另有“辭舊”說,王安石的“爆竹聲中一歲除”就是這個意思,這也是最為廣泛的象徵意義。還有“迎神”說,準確地說是迎接灶神。灶神是臘月二十三小年(南方是臘月二十四過小年)夜送上西天,送時也要燃放爆竹。大年三十晚上返回人間,故還要燃放。因為各種含義兼有,所以除夕之夜燃放爆竹最為集中,《會稽志》所謂“除夕爆竹相聞”,反映的就是古代這種風俗。
除了大年三十燃放爆竹,年前的“臘祭”活動還會燃放“霸王鞭”。農曆臘月是各家祭祀百位神仙之際,祭祀時間或固定於臘月初八的“臘日”,或於臘月擇吉日行祭。行祭時,家家都要掛上各種神像,燃起熊熊爐火,供桌上擺上供品,敲鑼打鼓,燃放爆竹。“霸王鞭”,民間又稱“報旺鞭”,意思是預報來年興旺。清代蔡雲在《吳歈》詩中雲:“一樣過年分早晚,聲聲聽取霸王鞭。”
4、初一“開門炮”、初五“接路頭”
到了新年,燃放爆竹的日子和理由更多了。
正月初一早上所燃放爆竹,叫“開門爆竹”,或“開門炮”。早期是為了驅惡避邪,《荊楚歲時記》所記南朝人燃放爆竹表現的就是這種訴求。後來則是為了“迎新”,表示“開門大吉”“開門有喜”。但“開門炮”的燃放更有講究,只放三響,不像今人噼裡啪啦,亂放一通。
正月初五放的爆竹叫“開市爆竹”,又叫“燒利市”。正月初五是傳說中的財神爺生日,在財神的生日開門做生意,喻意“新年發財”。在這一天,古人都會早早起來“接財神”。財神民間又叫“路頭神”,所以接財神又叫“接路頭”。
民間信仰中的財神有多位,其中一位叫趙公明,人稱“趙公元帥”,傳說他雙目失明,常騎著一隻老虎為百姓送福送財。因眼睛不好使,聽著響聲走,故古人才早早起來,燃放爆竹吸引財神,誰家爆竹最響財神先到誰家,所以家家爭著燃放。
古人還喜歡選擇在初八開門,初八是新的一年裡第一個“發日”,做生意的人當然最喜歡選擇在這一天開市,把爆竹燃放得響聲大大的,寓意“大發財”。
過年燃放爆竹,古人特別講究“一響到底”,中間不能熄火或啞聲,否則不是好兆頭,新的一年裡會遇“厄運”。因為這個講究,古人對爆竹的質量很看重,不燃放“斷頭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