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錯責任原則也叫過失責任原則,它是以行為人主觀上的過錯為承擔民事責任的基本條件的認定責任的準則。
過錯責任原則包含以下含義:
第一,它以行為人的過錯作為責任的構成要件,行為人具有故意或者過失才可能承擔侵權責任。
第二,它以行為人的過錯程度作為確定責任形式、責任範圍的依據。在過錯責任原則中,不僅要考慮行為人的過錯,往往也會考慮受害人的過錯或者第三人的過錯。如果受害人或者第三人對損害的發生也存在過錯的話,則要根據過錯程度來分擔損失,因此可能減輕甚至抵消行為人承擔的責任。
【法律依據】我國《民法通則》第126條規定,建築物或者其它設施以及建築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但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
醫療事故的歸責原則一般適用於過錯責任原則。
【法律依據】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五十七條,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八條,患者有損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範的規定;
(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
(三)偽造、篡改或者銷燬病歷資料。
無過錯責任原則適用規定:
1、《侵權責任法》第七條規定:行為人損害他人民事權益,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2、依據上述規定以及民法通則、侵權責任法相關條款之規定,無過錯責任原則是指損害的發生既不是加害人的故意也不是受害人的故意和第三人的故意造成的,但法律規定由加害人承擔民事責任的一種特殊歸責原則;它是一種基於法定特殊侵權行為的歸責原則,其目的在於保護受害人合法權益,有效彌補受害人因特殊侵權行為所造成的損失。它與過錯責任原則、公平責任原則共同構成現代司法制度中侵權民事責任的三大歸責原則。
醫療事故行政責任主體是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發生或者發現醫療過失行為,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立即採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減輕對患者身體健康的損害,防止損害擴大。
《侵權責任法》第五十四條規定,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 ...
交易原則:價格優先,時間優先交易規則:
交易時間:在規定的時間內開始和結束交易;交易單位:一個交易單位為一手,委託買賣的數量為一手或一手的整數倍;報價方式:採用電腦報價方式,接受市價申報和限價申報;價格決定: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方式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10%,其中ST股票和*ST股票為5%交割方式:T ...
刑事訴訟基本原則:
(一)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由專門機關依法行使。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嚴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
(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職權。
(三)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原則。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
(五) ...
溝通與協調原則包括以下:
1、及時性原則,矛盾和問題得以及時解決,一旦出現,若不及時協調,會積少成多、積小變大;
2、關鍵性原則,兩層含義,一是要抓住重大和根本的問題,二是解決問題要標本兼治;
3、激勵性原則,合理使用激勵手段,不僅可以預防問題和矛盾的發生,而且在問題發生以後,又能調動各方協作 ...
行政執法的原則包括:
1、合法性原則;
2、合理性原則;
3、正當程式原則;
4、效率原則;
5、誠實守信原則;
6、責任原則。
【法律依據】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四條,人民法院依法對行政案件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人民法院設行政審判庭,審理行政 ...
包括如下四方面內容:
1、公平原則,就是政府徵稅,包括稅制的建立和稅收政策的運用,應確保公平,遵循公平原則。公平是稅收的基本原則;
2、效率原則,就是政府徵稅,包括稅制的建立、稅收政策的運用和整個稅收管理,都是應講求效率,遵循效率原則。稅收不僅應是公平的,而且應是有效率的。這裡的效率,通常有兩層含 ...
會話合作原則包含以下四條準則:
一、質準則。關注的是話語或資訊的真實性。包含兩條次準則:
1、不要說自知是虛假的話語或提供虛假的資訊。
2、不要說缺乏足夠證據的話語或資訊。
二、量準則。關注的是話語的資訊量。
1、所提供的資訊應是交際所需要的。
2、不要提供交際意外的額外資訊或少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