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補償,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二條規定,“侵犯合法權益”,應當予以賠償。違建本身是不合法行為,對違建建築不享有權利,但應予適當考慮其原料費和財產損失。行政機關應當對違法拆除進行部分賠償。即可以在合法權益的範圍內,判決作出相應賠償。比如因違法拆除行為導致的財產損失、建築原料成本費等。
違章建築是可以進行強拆的。違章建築不管建多久都屬於違章的,因此違章建築查報人員遇有違反建築法規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情事時,應立即報告主管建築機關處理,而違章建築查報及拆除人員,於執行職務時,應佩帶由直轄市、縣政府核發之識別證,拆除人員並應攜帶拆除檔案。因此對於違章建築的處理,必須按照上述的規定進行拆除。
法律依據:《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5條規定,直轄市、縣主管建築機關,應於接到違章建築查報人員報告之日起五日內實施勘查,認定必須拆除者,應即拆除之。認定尚未構成拆除要件者,通知違建人於收到通知後三十日內,依建築法第三十條之規定補辦申請執照。
1、可以的。不論多長時間違章建築都不能成為合法的,都會被強拆。違章建築查報人員遇有違反建築法規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情事時,應立即報告主管建築機關處理,並執行主管建築機關指定辦理之事項主管建築機關因查報、檢舉或其他情事知有違章建築情事而在施工中者,應立即勒令停工。違章建築查報及拆除人員,於執行職務時,應佩帶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核發之識別證;拆除人員並應攜帶拆除檔案。
2、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應於接到違章建築查報人員報告之日起五日內實施勘查,認定必須拆除者,應即拆除之。認定尚未構成拆除要件者,通知違建人於收到通知後三十日內,依建築法第三十條之規定補行申請執照。違建人之申請執照不合規定或逾期未補辦申領執照手續者,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應拆除之。
沒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 ...
可以強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規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 ...
農民不同意動遷是不能強拆的。如果透過法院勝訴了,可以由法院執行強制,其他人不能強拆。按現行法律法規,拆遷只有法院有權強制執行。當然如果你的建築物本身不合法,有關的管理部門可以根據許可權執法。
行政強拆引是指現行條例下,由開發商或拆遷公司等主體執拆遷許可證進行的強制拆遷。新拆遷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 ...
對於當事人未經批准擅自建成的違法建築,根據城鄉規劃法的規定,對違法建設如果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的影響,可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對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並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 ...
宅基地違建可以強拆的。《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 ...
只要履行了法定程式,就可以強拆。強拆的前提是,首先,拆遷必須合法,最主要的是土地依法徵收,其次是強拆遷程式合法,這方面首先應當是有政府關於拆遷補償安置的裁決,有強拆的決定,並根據行政強制法的規定履行其他告知等程式。
法律依據:
根據《中央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地方各級財政、發展 ...
養殖場違建不存在強拆的說法,違建可以依法拆除。違建一般指違章建築,存在侵佔安全通道和非法佔用耕地等、影響城市公共空間、破壞生態環境等特點。國家規定違章建築不僅要被拆除,且違建當事人還要承擔拆除違建所花費的全部費用。
違章建築是未取得擬建工程規劃許可證,在規劃區以外建設,違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