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違章次數,要看違章性質,一般情況下,5次以上(含5次)交通違法行為未處理的車,違章累計扣分超過12分不處理就會暫扣違章車輛,嚴重的被交警抓住一次就要扣車。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
不論違章次數,要看違章性質,一般情況下,5次以上(含5次)交通違法行為未處理的車,違章累計扣分超過12分不處理就會暫扣違章車輛,嚴重的被交警抓住一次就要扣車。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
根據交通管理部門實施的交通管理法規定,有下列違法行為的,一次記1分:
(1)機動車在行駛過程中駕駛人員不按照規定使用燈光的,機動車駕駛人駕駛一次扣1分;
(2)駕駛人員不按照交通管理規定會車的,駕駛證一次扣1分;
(3)駕駛摩托車後座乘坐未滿12週歲的未成年人的,駕駛輕便摩托車載人的,駕駛證一次性扣1分;
(4)駕駛人員有違反機動車載物規定條例的,則駕駛證一次性扣1分;
(5)機動車出門行駛在機動車上沒有放置保險標誌的,駕駛人員沒有在駕車時沒有隨時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則駕駛人駕駛證一次性扣1分。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第五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分:
(一)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二)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會車的;
(三)駕駛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的;
(四)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
一般情況下,5次以上(含5次)交通違法行為未處理的車,違章累計扣分超過12分不處理就會暫扣違章車輛,嚴重的被交警抓住一次就要扣車。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
注:違章處罰依據: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應當及時糾正。應當依據事實和本法的有關規定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予以處罰。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