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適用迴避制度的人員有哪些

司法鑑定人迴避制度規定有哪些

  司法鑑定人迴避制度規定有,根據《司法鑑定人迴避制度》第三條,司法鑑定人應當迴避的情形:

  (一)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係的;

  (三)擔任過本案的證人、勘驗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

  (四)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司法鑑定公正的。

  第四條,委託人、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提出迴避申請,應當說明理由,並在司法鑑定開始前提出;在司法鑑定開始後知悉新的迴避理由的,應當立即提出申請,最遲在司法鑑定結論作出前三日內。

適用迴避制度的人員有哪些

  適用迴避制度的人員有: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書記員,翻譯人,鑑定人等。

  《民事訴訟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審判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迴避,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迴避:

  (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的;

  (二)與本案有利害關係的;

  (三)與本案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前三款規定,適用於書記員、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

審判人員迴避的情形有哪些

  審判人員迴避的情形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迴避:

  (一)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係的;

  (三)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鑑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

  (四)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


辦案人員迴避的方式哪些

  辦案人員迴避的方式:   (一)自行迴避。是指參加查辦案件的人員在接受承辦案件任務時或在查辦案件的過程中,發現自己與本案具有規定需要回避的情形,主動提出不參加或不繼續參加查辦本案的請求。   (二)申請回避。   (三)指令迴避。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當事人提出迴避申請,應 ...

刑釋人員哪些補助

  1、《監獄法》 第三十七條: 對刑滿釋放人員,當地人民政府幫助其安置生活。刑滿釋放人員喪失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和基本生活來源的,由當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濟。落實刑釋解教人員的責任田和社會保障。   2、進一步做好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促進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意見。 ...

死刑適用條件的限制哪些

  死刑,也稱為極刑、處決、生命刑。   死刑適用物件有限制,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對於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刑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 ...

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哪些

  1、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2、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   3、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準。 ...

防疫人員哪些

  1、負責防疫工作的的人員。包括社群工作人員、小區負責防疫的工作人員、衛生部門的專職防疫人員。   2、防疫人員的工作包括檢查登記來往進出人員,消毒、殺菌的工作。統計、轉運確診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   3、防疫人員有專職人員和志願者組成。 ...

國家公職人員哪些

  1、依法履行公共職務的國家立法機關、司法機關、行政機關、黨和各個民主黨派的黨務機關、各人民團體、事業單位。   2、依法履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工作、管理和使用公有財產的國有(集體)企業工作人員。   3、其他公職人員(但必須同時具備三點):   (1)單位是公有性質。   (2)本人為在編人員。   (3) ...

醫護人員哪些特殊政策

  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近日下發《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經費保障政策的通知》,明確對於直接接觸待排查病例或確診病例,診斷、治療、護理、醫院感染控制、病例標本採集和病原檢測等工作相關人員,中央財政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補助;對於參加疫情防控的其他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財政按照每人每天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