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遮擋車牌屬於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行為之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故意遮擋、汙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故意遮擋車牌屬於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行為之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故意遮擋、汙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屬於違法。
故意遮擋機動車車牌的,由交警部門處罰款、記12分的處罰。《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規定:未懸掛或不按規定安裝號牌、故意遮擋或汙損號牌違法行為一次記12分。
塗改他人車牌事實上屬於我國所規定的故意汙損他人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該違法行為是要受到處罰的,其具體的處罰標準為:第一,如果故意汙損機動車號牌的,那麼可以針對汙損機動車牌的行為人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第二,如果存在上述違法行為的,還將一次性記12分。
法律依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並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汙損。故意遮擋、汙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同時,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對於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汙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一次記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