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專案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並告知本人。戶口遷移變動後,不需重新領取居民身份證,可在遷入地到當地派出所落戶時,由戶口登記機關即派出所將常住戶口地址變動情況透過居民身份證晶片寫入工具輸入最新的常住戶口地址即可。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謝謝。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專案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並告知本人。戶口遷移變動後,不需重新領取居民身份證,可在遷入地到當地派出所落戶時,由戶口登記機關即派出所將常住戶口地址變動情況透過居民身份證晶片寫入工具輸入最新的常住戶口地址即可。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謝謝。
居民辦理戶口遷移以後,可以根據戶口遷移具體情況決定是否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的。一,市內戶口遷移。市內戶口遷移,一般不強制要求更新身份證;同一市區內政策都是相同的,公民可以選擇立刻更新身份證,也可以選擇待有效期滿了以後再帶上戶口簿到新的戶籍所在地戶籍部門申請辦理身份證。
二、跨市區甚至省份戶口遷移。跨市區甚至省份戶口遷移,是需要在辦理戶口遷移以後立刻辦理身份證換證,因此不同市區甚至省份的政策檔案不同,為了避免影響到公民相關政策享受,是建議儘快帶上戶口簿到戶籍部門補辦身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一條規定: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應當申請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專案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髮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戶口遷移變動後,身份證只要還在有效期內,不需去更換居民身份證,可以選擇繼續使用。可在遷入當地派出所落戶時,由當地的戶口登記機關即派出所,把公民的常住戶口地址變動情況透過居民身份證晶片寫入工具,輸入最新的常住戶口地址即可。所以戶口遷移變動後,身份證還可以繼續使用。
法律依據:《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一條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專案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並告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