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喀左、阜新蒙古族自治縣和新賓、清原、鳳城、岫巖、寬甸、北鎮、本溪、桓仁滿族自治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2、“雙語”教學的民族中學畢業的朝鮮族和蒙古族考生,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3、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1、喀左、阜新蒙古族自治縣和新賓、清原、鳳城、岫巖、寬甸、北鎮、本溪、桓仁滿族自治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2、“雙語”教學的民族中學畢業的朝鮮族和蒙古族考生,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3、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020年高考少數民族加分。比如江西高考加分政策中規定,經省政府批准的民族鄉(貴溪市樟坪畲族鄉等8個民族鄉)和按照法定程式批准且經省有關部門向社會公示的民族村(鉛山縣陳坊鄉長壽畲族村等82個民族村)的少數民族考生,可加5分。
例如:
重慶市少數民族聚居地(含自治縣、民族鄉)的少數民族考生,錄取時加10分(報考藝術、體育類加5分)投檔(從2023年普通高考開始,考生高中階段必須在我市少數民族聚居地具有三年完整戶籍、學籍並在戶籍所在區縣中學連續三年實際就讀);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可加10分(報考藝術、體育類考生加5分)投檔。
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從2023年普通高考開始,不符合我市聚集地少數民族考生加分照顧條件的聚居地少數民族考生,參照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照顧政策執行(含預科、民族班)。
1、考生由所在學校出具證明,攜帶標明為少數民族成份的身份證、戶口簿,到民族宗教事務部門辦理出具證明手續。
2、參加高考少數民族考生的手續在各區、縣民族宗教事務局辦理。
3、每年辦理的時間,由市招辦、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商定後在新聞媒體釋出,各區、縣在全市規定時間內,由各區、縣民族宗教事務局與區、縣招辦及轄區內學校商定具體日期,其它具體要求按照當地考試院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