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地點:每年十月在進賢縣舉行
活動內容:螃蟹節期間將安排螃蟹王(後)評選、招商專案簽約、螃蟹及特種產品展銷會、參觀河蟹良種培育基地及大型焰火晚會等多項活動。
時間地點:每年十月在進賢縣舉行
活動內容:螃蟹節期間將安排螃蟹王(後)評選、招商專案簽約、螃蟹及特種產品展銷會、參觀河蟹良種培育基地及大型焰火晚會等多項活動。
寒食節習俗,有上墳、效遊、鬥雞子、盪鞦韆、打毯、牽鉤(拔河)等。其中上墳之俗,是很古老的。有墳必有墓祭,後來因與三月上已招魂續魄之俗相融合,便逐漸定在寒食上祭了。《唐書》記雲:“開元二十年敕,寒食上墓,《禮經》無文。近代相傳,浸以成俗,宜許上墓同拜掃禮。”宋莊季裕《雞肋篇》捲上:“寒食上冢,亦不設香火。紙錢掛於塋樹。其去鄉里者,皆登山望祭。裂帛於空中,謂之掰錢。而京師四方因緣拜掃,遂設酒撰(zhuan,飯食),攜家春遊。”
老北京過清明節的習俗
老北京清明節時的另一習俗,是在這一天要去城隍廟燒香叩拜求籤還願問卜,在明清民國時老北京有七八座城隍廟,香火亦以那時最盛。城隍廟裡供奉的“城隍爺”,是那時百姓信奉灶王爺、財神爺外最信奉的神佛。這個“爺”其實就是一個城、一個縣的“不管部”部長,城隍廟在每年的鬼節——清明節開放時,人們紛紛前往求願,為天旱求雨(多雨時求晴),出門求平安、有病企求康復,為死者祈禱冥福等諸事焚香拜神,那時廟會內外異常熱鬧,廟內有戲臺演戲,廟外商品貨什雜陳。據家中老人回憶在民國初時還有“城隍爺”出巡之舉,人們用八抬大轎抬著用藤製的“城隍爺”在城內巡走,各種香會相隨,分別在“城隍爺”後賽演秧歌、高蹺、五虎棍等,邊走邊演,所經街市觀者如潮。有一首雜詠:“神廟還分內外城,春來賽會盼清明,更兼秋始冬初候,男女燒香問死生。”即說的清明節這一習俗。
其實,寒食節的真正起源,是源於古代的鑽木、求新火之制。古人因季節不同,用不同的樹木鑽火,有改季改火之俗。而每次改火之後,就要換取新火。新火未至,就禁止人們生火。這是當時的一件大事。《周禮·秋官·司煊氏》:“中春以木鐸修火禁於國中。”可見當時是搖著木鋒,在街上走,下令禁火。這司煊氏,也就是專管取火的小官。在禁火之時,人們就準備一些冷食,以供食用,這樣慢慢就成了固定的風俗了。以後,才與介子推的傳說相聯絡,成了寒食節,日期長達一個月。這畢竟不利於健康,以後便縮短日期,從七天、三天逐漸改為一天,唐之後便融合在清明節中了。
寒食節習俗,有上墳、效遊、鬥雞子、盪鞦韆、打毯、牽鉤(拔河)等。其中上墳之俗,是很古老的。有墳必有墓祭,後來因與三月上已招魂續魄之俗相融合,便逐漸定在寒食上祭了。《唐書》記雲:“開元二十年敕,寒食上墓,《禮經》無文。近代相傳,浸以成俗,宜許上墓同拜掃禮。”宋莊季裕《雞肋篇》捲上:“寒食上冢,亦不設香火。紙錢掛於塋樹。其去鄉里者,皆登山望祭。裂帛於空中,謂之掰錢。而京師四方因緣拜掃,遂設酒撰(zhuan,飯食),攜家春遊。”
《荊楚歲時記》:“(寒食)鬥雞,鏤雞子(雞蛋),鬥雞子。”可見南朝時就有鬥雞與鬥雞蛋之戲了。鬥雞今多見,鬥雞蛋多是鄉間小兒互相撞碰雞蛋作為遊戲。在古代,用作碰撞爭鬥的雞蛋多是染色、雕鏤(1ou,雕刻)過的,十分精美。畫蛋。鏤蛋之俗,源於《管子》中所記的“雕卵”。無疑它是由古代食卵求生育的巫術發展而來,成了寒食的節俗。今天民間亦有清明吃蛋之俗(如前述的“子福”)。 寒食打秋幹,據《藝文類聚》中記,北方山戎於寒食日打鞦韆。但這恐怕只是傳說而已。劉向《別錄》記打鞦韆是在春時,不一定在寒食。又打毯,王建《宮詞》:“寒食宮人步打毯。”牽鉤與打毯等戲,也不一定在寒食舉行。
元宵節
元宵節是我國主要的傳統節日,也叫元夕、元夜,又稱上元節,因為這是新年第一個月圓夜。因歷代這一節日有觀燈習俗,故又稱燈節。元宵節俗的形成有一個較長的過程,據一般的資料與民俗傳說,正月十五在西漢已經受到重視,漢武帝正月上辛夜在甘泉宮祭祀“太一”的活動,被後人視作正月十五祭祀天神的先聲。不過,正月十五真正作為民俗節日是在漢魏之後。東漢佛教文化的傳入,對於形成元宵節俗有著重要的推動意義。
漢明帝永平年間(公元58——75),因明帝提倡佛法,適逢蔡愔從印度求得佛法歸來,稱印度摩喝陀國每逢正月十五,僧眾雲集瞻仰佛舍利,是參佛的吉日良辰。漢明帝為了弘揚佛法,下令正月十五夜在宮中和寺院“燃燈表佛”。因此正月十五夜燃燈的習俗隨著佛教文化影響的擴大及道教文化的加入逐漸在中國擴充套件開來。而元宵節俗真正的動力是因為它處在新的時間點上,人們充分利用這一特殊的時間階段來表達自己的生活願望。
元宵放燈的習俗,在唐代發展成為盛況空前的燈市,中唐以後,已發展成為全民性的狂歡節。唐玄宗(公元685——762)時的開元盛世,,長安的燈市規模很大,燃燈五萬盞,花燈花樣繁多,皇帝命人做巨型的燈樓,廣達20間,高150尺,金光璀璨,極為壯觀。
以後歷代的元宵燈會不斷髮展,燈節的時間也越來越長。唐代的燈會是“上元前後各一日”,宋代又在十六之後加了兩日,明代則延長到由初八到十八整整十天。
到了清代,滿族入主中原,宮廷不再辦燈會,民間的燈會卻仍然壯觀。日期縮短為五天,一直延續到今天。
“猜燈謎”又叫“打燈謎”是元宵節後增的一項活動,出現在宋朝。南宋時,首都臨安每逢元宵節時制迷,猜謎的人眾多。開始時是好事者把謎語寫在紙條上,貼在五光十色的彩燈上供人猜。因為謎語能啟迪智慧又饒有興趣,所以流傳過程中深受社會各階層的歡迎。
唐宋時燈市上開始出現各式雜耍技藝。明清兩代的燈市上除有燈謎與百戲歌舞之外,又增設了戲曲表演的內容。
歷代人們除遊燈市外,又有迎紫姑祭廁神、過橋摸釘走百病等習俗,有擊太平鼓、秧歌、高蹺、舞龍、舞獅等遊戲。同時,還要吃些應節食物:南北朝時代元宵節吃伴和肉與動物油熬煮的豆粥或米粥,唐代吃一種叫“面繭”的麵食和焦飠追(即烤餅),到宋代有鹽豉湯和綠豆粉做的科斗羹,並出現了“圓子”,此後元宵節南北方均以吃元宵為習。
元宵燈節期間,是男女青年與情人相會的時機,所以元宵節又成了中國的“情人節”。
傳統社會的元宵節是城鄉重視的民俗大節,在城市元宵喧鬧尤為熱烈,它體現了中國民眾特有的狂歡精神。傳統元宵所承載的節俗功能已被日常生活消解,人們逐漸失去了共同的精神興趣,複雜的節俗已經簡化為“吃元宵”的食俗。
送孩兒燈
簡稱“送燈”,也稱“送花燈”等,即在元宵節前,孃家送花燈給新嫁女兒家,或一般親友送給新婚不育之家,以求添丁吉兆,因為“燈”與“丁”諧音。這一習俗許多地方都有,陝西西安一帶是正月初八到十五期間送燈,頭年送大宮燈一對、有彩畫的玻璃燈一對,希望女兒婚後吉星高照、早生麟子;如女兒懷孕,則除大宮燈外,還要送一兩對小燈籠,祝願女兒孕期平安。
迎紫姑
紫姑也叫戚(七)姑,北方多稱廁姑、坑三姑。古代民間習俗正月十五要迎廁神紫姑而祭,占卜蠶桑,並佔眾事。傳說紫姑本為人家小妾,為大婦所妒,正月十五被害死廁間,成為廁神,所以民間多以女子做成紫姑之形,與夜間在廁所間豬欄迎而祀之。此俗流行於南北各地,早在南北朝時期就見於記載。
走百病
也叫遊百病,散百病,走橋等,是一種消災祈健康的活動。元宵節夜婦女相約出遊,結伴而行,見橋必過,認為這樣能祛病延年。
偷菜節
流行於貴州省黃平一帶苗族的偷菜節也是在每年農曆正月十五日舉行。節日這天,姑娘們便成群結隊去偷別人家的菜,嚴禁偷本家族的,也不能偷同性朋友家的,因為偷萊與她們的婚姻大事有關。所他的菜僅限白菜,數量夠大家吃一頓即可。偷菜不怕被發現,被份的人家並不責怪。大家把愉來的菜集中在一起,做白菜宴。據說誰吃得最多,誰能早得意中人,同時所養的蠶最壯,吐出的絲也最好最多。
巴烏節
彝族的傳統節日巴烏節在農曆正月十五。“巴烏”意為“打獵歸來”。見於雲南鶴慶彝族支系黑活人居住區。時此節原本是歡慶狩獵歸來的習俗話動,無固定節日。舊時人們狩獵歸來收拾獵物,獸頭給狩獵的指揮,獸皮給獵獲人,肉則燒烤,其間獸頭前、獸皮跟、眾人從,圍火堆重現打獵動作。肉熟以後,眾人分食。後來逐漸演變成固定的節日。節日中的巴烏舞由十二面木鼓、十二面鉈鑼和十二支嗩吶(閏年各用十三件)組成樂隊伴奏,由三十六名年輕女子披上虎、豹、熊、鹿、虎子、兔、狐等的毛皮或者頭插錦雞和各種鳥雀的羽毛。裝扮成飛禽走獸,圍繞火推踏歌起舞,表現各種動物的姿態,模仿各種動物的叫聲。獵手們則手持弓弩或鋼叉,將“獵物”圍住,朝“獵物”們旋轉的相反方向,表演各種獰獵動作。節日期間,還要進行耍龍燈、獅燈、白鶴燈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