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得酒店餐飲職業(烹調、麵點、餐廳服務、客房服務等)中級(國家職業資格四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連續從事酒店餐飲相關職業4年以上,經本職業酒店管理師(三級)培訓達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2、取得與本職業相關專業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工作1年以上,經本職業酒店管理師培訓達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1、取得酒店餐飲職業(烹調、麵點、餐廳服務、客房服務等)中級(國家職業資格四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連續從事酒店餐飲相關職業4年以上,經本職業酒店管理師(三級)培訓達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2、取得與本職業相關專業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工作1年以上,經本職業酒店管理師培訓達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1、報考資料:身份證正反面、學歷、2寸證件照,填寫酒店管理師鑑定申報表1份,單位報名另需開具酒店管理師工作證明原件1份(要求有單位公章)。
2、初級酒店管理師報考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取得酒店管理師初等職業教育畢(結)業證書的; 取得酒店管理師初級證書的;在酒店管理師職業(工種)崗位工作滿6個月的。
3、中級酒店管理師報考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取得酒店管理師中等職業教育畢(結)業證書的;取得初級酒店管理師證書的;取得初級酒店管理師證書滿2年的;連續從事本職業(工種)工作5年以上人員(須單位出具原始證明並蓋公章)。
4、高階酒店管理師報考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取得高階技工教育畢(結)業證書或取得高等職業教育畢(結)業證書的;取得中級酒店管理師證書的;取得中級酒店管理師證書滿2年以上的;各類高等院校大三、大四和即將畢業的技工院校高技班在校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種)工作10年以上人員(須單位出具原始證明並蓋公章)。
酒店管理師:是指具有現代酒店管理素質,掌握現代酒店管理全新理念和豐富實戰經驗的酒店管理人才。酒店管理師除了自身專業性外,還應該具備酒店管理的綜合能力,包括酒店的客房管理、餐飲管理、康樂管理、市場營銷、經濟預算、成本控制、企業文化等等。
國家酒店管理師主要有高階酒店管理師、酒店管理師、助理酒店管理師,分別針對酒店高層管理者、部門經理、主管等層級。
1、 證書持有者已經通過了中國職業教育資格認證指導中心組織的培訓和相應的考試,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能和知識;
2、 證書可作為勞動者崗前培訓、在職培訓、提高培訓、繼續教育的培訓認證;也是勞動者“先培訓、後就業,先培訓、後上崗”的憑證;
3、 證書是中國職業教育資格認證指導中心頒發的專業技能證書。標有證書序列號、證書編號、培訓者及證書持有者身份證號碼,並蓋有全國職業教育管理委員會、中國職業教育資格認證指導中心的證書專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