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血液中酒精含量13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處以13日至15日拘留,暫扣駕照6個月,並處1800元罰款,記12分。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二款第四款: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醉駕血測142會被判應處六個月以下的拘役,並處五千元以下的罰金。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法律依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醉駕國企職工是否會被開除取決於用人單位。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 ...
醉駕黨內嚴重警告是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條,對黨員的紀律處分種類:
(一)警告;
(二)嚴重警告;
(三)撤銷黨內職務;
(四)留黨察看;
(五)開除黨籍。 ...
銷駕駛證後屬於無證駕駛,處拘役,再加上醉駕,除了再按醉駕遞延吊銷期限外,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
發起行政複議後,公安機關會重新鑑定,確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如果醉駕複議成功了,車主被認定為酒駕,則不會被判刑。當然,車主還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要繳納一筆罰款,並被行政拘留。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133)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 ...
醉駕公職人員不可以免於刑事處罰,酒後駕駛機動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關於“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其他違法行為,影響黨的形象,損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應當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處分”的規定。 ...
1、綜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的規定,檢察院對勞動者不起訴的,用人單位不能據此解除勞動合同。但有其他可解除勞動關係的情形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人民檢察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二款規定作出不起訴決定的,不屬於《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第(四)項規定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情 ...
飲酒後駕駛車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