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警察對有酒後駕駛嫌疑的當事人使用呼氣式酒精測試儀進行檢測,初步判定駕駛人是否達到醉駕程度。
2、呼氣檢測結果達到或者超過醉酒駕駛標準的,對違法嫌疑人進行抽血檢驗體內酒精含量,透過更準確的測量方式出具測量結果。
3、血液檢驗報告顯示違法嫌疑人體內酒精含量達到醉酒標準的,作為刑事案件立案偵查,透過測量結果再進行不同的偵查方式。
4、對犯罪嫌疑人依法採取強制措施,並對犯罪嫌疑人作出吊銷駕駛證等行政處罰,醉駕事實被查清後,依法移送起訴。
5、根據證據等待法庭宣判結果。
1、警察對有酒後駕駛嫌疑的當事人使用呼氣式酒精測試儀進行檢測,初步判定駕駛人是否達到醉駕程度。
2、呼氣檢測結果達到或者超過醉酒駕駛標準的,對違法嫌疑人進行抽血檢驗體內酒精含量,透過更準確的測量方式出具測量結果。
3、血液檢驗報告顯示違法嫌疑人體內酒精含量達到醉酒標準的,作為刑事案件立案偵查,透過測量結果再進行不同的偵查方式。
4、對犯罪嫌疑人依法採取強制措施,並對犯罪嫌疑人作出吊銷駕駛證等行政處罰,醉駕事實被查清後,依法移送起訴。
5、根據證據等待法庭宣判結果。
1、抽血,等待驗血報告。
2、通知拿驗血報告,根血液酒精含量定性,並處罰結果。
3、交警隊告知戶籍派出所,辦理取保後審。
4、案件將會轉交給檢察院。等待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
5、檢察院下達起訴書。
6、等待法院開庭宣判。法院下達傳票,告知開庭時間和地點。
7、司法局受權當地司法所做調查。
8、法院下達判決書。
醉駕不配合抽血毆打交警是會構成妨害公務罪的,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