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分駕駛車輛的性質,不同處罰規定:
法律依據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的規定,具體如下:
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區分駕駛車輛的性質,不同處罰規定:
法律依據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的規定,具體如下:
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醉駕駕照吊銷五年不能提前考,吊銷五年後必須重新申領駕照考試。首先提交個人身份證明,然後到縣級以上的醫療機構出具相關身體健康證明。最後進行全科目考試。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十八條,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人,按照下列規定向車輛管理所提出申請:
(一)在戶籍所在地居住的,應當在戶籍所在地提出申請;
(二)在戶籍所在地以外居住的,可以在居住地提出申請;
(三)現役軍人(含武警),應當在居住地提出申請;
(四)境外人員,應當在居留地或者居住地提出申請;
(五)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應當在所持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提出申請;
(六)接受全日制駕駛職業教育,申請增加大型客車、牽引車準駕車型的,應當在接受教育地提出申請。
1、醉駕駕駛證被吊銷兩年不可申請。
2、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中的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3、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13條中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五年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以上就是關於醉駕駕駛證被吊銷兩年可申請嗎的相關內容介紹了,透過以上的相信大家都有所瞭解了,希望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