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責任比例是:
1、完全責任:賠償全部損失的100%;
2、主要責任:賠償全部損失的60%到90%;
3、次要責任:賠償全部損失的20%到40%;
4、輕微責任:賠償全部損失不超過10%。
【法律依據】
根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第三十六條,專家鑑定組應當綜合分析醫療過失行為在導致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狀況等因素,判定醫療過失行為的責任程度。
醫療事故責任比例是:
1、完全責任:賠償全部損失的100%;
2、主要責任:賠償全部損失的60%到90%;
3、次要責任:賠償全部損失的20%到40%;
4、輕微責任:賠償全部損失不超過10%。
【法律依據】
根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第三十六條,專家鑑定組應當綜合分析醫療過失行為在導致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狀況等因素,判定醫療過失行為的責任程度。
醫療事故責任比例的劃分,根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分為:
(1)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賠償全部損失的100%)
(2)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賠償全部損失的60-90%)
(3)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賠償全部損失的20-40%)
(4)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賠償全部損失不超過10%)
醫療事故分割方式如下:
首先是依據具有法律效力的、記錄,確認醫方的醫療護理是否符合常規規範、在診治護理過程中有沒有過失行為、過失行為是否給患者造成了人身傷害的結果。
第二步是確定醫療事故等級和責任。醫療事故分為四個等級,責任劃分也有全部責任、主要責任、次要責任和輕微責任四個等級。確定等級和劃分責任的重要依據是醫療事故在患者的傷害結果中所佔的分額大小,醫療事故所佔分額越大,等級越高,醫方的責任越重,以此類推。
【法律依據】
《最高法關於審理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患者依據侵權責任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主張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的,應當提交到該醫療機構就診、受到損害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