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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調解需要哪些程式

醫療糾紛調解需要哪些程式

  醫療糾紛調解需要的程式有:

  1、發生醫療糾紛後,作為患方當事人應首先依法向醫方申請影印客觀病歷等資料;

  2、對醫療事故案件經過的說明;

  3、患者或其家屬攜帶本人身份證到相關部門諮詢;

  4、申請進入醫療技術諮詢細化分析程式,出具醫療技術諮詢細化分析意見書;

  5、當細化分析認定醫方存在問題有相應責任時,即可接受委託進入糾紛調解程式;

  6、自受委託之日起,將依據委託調解協議中約定的索賠金額及調解完成期限履行合同。

  【法律依據】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條,處理醫療事故,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及時、便民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做到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責任明確、處理恰當。

醫療糾紛調解賠償的程式是怎樣的

  醫療糾紛調解賠償的程式:

  (一)調委會應當指定1名或2名人民調解員主持調解,醫患雙方當事人對調解員提出迴避要求理由成立的,應當予以調換;

  (二)醫患雙方當事人可聘請律師或委託代理人參加調解;

  (三)調解應當在專門設定的調解場所進行;

  (四)調解人員進行調解時應當做好調解筆錄。

醫療糾紛訴訟需要哪些材料

  醫療糾紛立案時應提供的材料:

  (1)提交起訴狀正本一份,並按被告人數提供相應的副本。

  (2)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的材料。

  (3)原告為醫療損害責任糾紛中死者親屬的,應提交死者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證明及繼承人基本情況的證明(包括戶口簿、當地派出所證明)。

  (4)證明原、被告間存在醫患關係的材料,如門診、住院病歷、醫療費發票等。

  (5)證明人身、財產受到損害的具體材料。

  (6)法律規定的其他材料。

  《侵權責任法》第五十四條規定,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醫療糾紛訴訟需要哪些證據

  醫療糾紛訴訟的證據有:   1、患方的身份及親屬關係證明;   2、病歷資料影印件;   3、患者或家屬的誤工證明;   4、相關費用單據和清單;   5、有關專家的意見、證人證言、鑑定結論、醫學文獻資料等。   【法律依據】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條,患者有權影印或者複製其門診病歷、住院志、體 ...

全國醫療糾紛調解哪些方法

  全國醫療糾紛的調解方法有:   一、患者與醫院協商解決   發生醫療糾紛後,醫患雙方進行溝通,雙方達成共識後,簽訂調解協議書,以此種方式解決醫療糾紛,通常稱之為“私了”。   二、衛生行政部門調解解決   我國衛生行政部門是政府的一級職能部門,其職責主要是貫徹實施政府的衛生方針政策,保障人民的健康,因此衛 ...

醫療糾紛調解注意事項有哪些

  醫療糾紛調解注意事項有什麼:   1、向衛生局申請處理和向法院起訴這兩種方式不能同時進行,如果有這種情況,按照訴訟阻卻行政處理的原則,將直接進入訴訟程式。   2、在訴訟過程中,遵循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第九條規定:對於醫療單位發生的醫療事故或事件,病員及其屬可以 ...

醫療糾紛訴訟需要提交哪些證據

  醫療糾紛訴訟需要提供的證據:   1、患方的身份及親屬關係證明:患者身份證影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則還需法定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證及戶口簿影印件;以證明患者或者其他人的身份情況。   2、病歷資料影印件,包括患者門診病歷、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出院小結等 ...

醫療糾紛調解的條件有哪些

  醫療糾紛調解的條件有:   1、醫療糾紛協商的前提   2、合法協商的條件   3、無效的協商協議   4、雙方認定為醫療事故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的協議條款   5、保證協商協議合法有效的途徑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 ...

醫療事故調解需要遵循哪些原則

  醫療事故調解需要遵循的原則有:   1、公開與公平原則;   2、及時和便民原則;   3、平等協商原則。   【法律依據】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八條,已確定為醫療事故的,衛生行政部門應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請求,可以進行醫療事故賠償調解。調解時,應當遵循當事人雙方自願原則,並應當依據本條例 ...

申辦護照需要哪些程式

  (1)提供有效的出國任務批件。   (2)提供有效的審查批件。   (3)免冠正面小2寸素背景、服裝整齊的軟光紙近照兩張。   (4)填寫《護照登記卡》、《申請出國簽證事項表》等表格。   (5)省直廳、局或行署、市外辦介紹信。   (6)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條,中國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