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過錯鑑定是有時間限制的。
《司法鑑定程式通則》第二十八條規定,司法鑑定機構應當自司法鑑定委託書生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鑑定。鑑定事項涉及複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鑑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准,完成鑑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鑑定時限延長的,應當及時告知委託人。司法鑑定機構與委託人對鑑定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在鑑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鑑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鑑定時限。
交通事故做傷殘鑑定有期限。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後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公安機關應當根據醫院證明和公安部關於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後三十日內評定傷殘等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五十一條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五十四條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五十五條
醫療損害鑑定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因為在日常醫療行為中存在法定過錯並造成患者人身損害而導致的醫療損害民事訴訟中,人民法院對於醫療技術等專門問題對外委託的鑑定統一稱為醫療損害鑑定。
醫療過錯鑑定需要錢。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第十五條規定,衛生行政部門移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的當事人預先繳納鑑定費。經鑑定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由醫療機構支付;經鑑定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由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的當事人支付。
指定的期限不得少於三十日,自當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的次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條,應當在送達案件受理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的同時向當事人送達舉證通知書。舉證通知書應當載明舉證責任的分配原則與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調查取證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據 ...
醫療過錯鑑定費用是否按比例承擔要看最後的鑑定結果而確定。一般是由發生醫療過錯的那方承擔費用。如果鑑定結果顯示不是醫療事故則由提出申請的一方承擔費用。若是法庭申請委託的,則由當事人雙方各承擔一半。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條,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護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 ...
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
【法律依據】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 ...
對於交通事故押金期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和具體的司法實踐,如果符合下列條件,事故車輛所有人或者保證金繳納人可以向交警隊要求退還已經交納的保證金:
1、受害人同意的;
2、雙方經協商達成賠償協議的。
3、在發生事故之日起超過一年,受害方不起訴的。
4、經起訴,判決書已經生效的,車輛所有人或者使 ...
房地產抵押權的時效是根據《擔保法》的規定,當事人以本法第42條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即抵押權自登記之日起生效。所以說,房地產抵押期限的起始日為抵押合同登記生效之日。另外根據建設部房地業司在1995年《關於房屋他項權證有關問題請示的答覆》中規定,《房屋他項權證》中, ...
政務撤職處分是有期限的,時間為24個月。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七條的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受處分的期間為:警告,6個月;記過,12個月;記大過,18個月;降級、撤職,24個月。
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八條的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其中,受記過、記大過、降級 ...
支付寶門診報銷金有期限,只能報銷在保障期限內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在多收多保門診報銷金的保單中可以檢視到具體的保障期限。
如果在保障期限內,領取門診報銷金本人在二級或以上公立醫院看了門診或急診,就可以在支付寶多收多保頁面中申請報銷門急診所花費的醫療費用,不過單次最多賠付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