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銷售假藥構成犯罪,法院並處罰金的,罰金的數額依據犯罪情節,如違法所得數額、造成損失的大小等確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財產刑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犯罪情節,如違法所得數額、造成損失的大小等,並綜合考慮犯罪分子繳納罰金的能力,依法判處罰金。
刑法沒有明確規定罰金數額標準的,罰金的最低數額不能少於一千元。
對未成年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判處罰金,但罰金的最低數額不能少於五百元。
依據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銷售假藥構成犯罪,法院並處罰金的,罰金的數額依據犯罪情節,如違法所得數額、造成損失的大小等確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財產刑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犯罪情節,如違法所得數額、造成損失的大小等,並綜合考慮犯罪分子繳納罰金的能力,依法判處罰金。
刑法沒有明確規定罰金數額標準的,罰金的最低數額不能少於一千元。
對未成年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判處罰金,但罰金的最低數額不能少於五百元。
銷售假藥罪罰金數額的確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致人死亡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生產、銷售假藥罪,指的是生產者或者是銷售商,違反了國家藥品管理規範,生產或者銷售假藥,足以危害到人體健康的行為。本罪侵犯客體,主要為複雜客體,它既侵犯了國家對藥品的管理要求,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數人的身體健康。其犯罪的主體,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單位,對於生產、銷售的假藥,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應予以立案:1、藥品中含有超出標準的有毒、有害物質;2、藥品介紹中不含所標明的有效成份,可能影響診治的;3、藥品所標明的適應症、或功能主治超出了規定範圍,可能會影響診治的;4、缺少所標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生產、銷售假藥罪】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條所稱假藥,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屬於假藥和按假藥處理的藥品、非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