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長型基金。以追求資產的長期增值和盈利為基本目標從而投資於具有良好增長潛力的上市股票或其他證券的證券投資基金。
2、收入型基金。以追求當期高收入為基本目標從而以能帶來穩定收入的證券為主要投資物件的證券投資基金。
3、平衡型基金。以保障資本安全、當期收益分配、資本和收益的長期成長等為基本目標從而在投資組合中比較注重長短期“收益-風險”搭配的證券投資基金。
1、成長型基金。以追求資產的長期增值和盈利為基本目標從而投資於具有良好增長潛力的上市股票或其他證券的證券投資基金。
2、收入型基金。以追求當期高收入為基本目標從而以能帶來穩定收入的證券為主要投資物件的證券投資基金。
3、平衡型基金。以保障資本安全、當期收益分配、資本和收益的長期成長等為基本目標從而在投資組合中比較注重長短期“收益-風險”搭配的證券投資基金。
債券基金主要投資的是債券,包括:地方債、政府債券、企業債、金融債等等,基金投資債券的資產不低於80%。
債券基金收益是由投資的債券來決定的,債券收益=債券的價格+債券的利息,主要看債券的價格,債券收益會使得基金淨值變化,在投資過程中投資者直接看淨值漲跌就行了,基金淨值上漲,基金獲得收益,基金淨值下跌,基金產生虧損。
國家規定社保基金可以進入股市,但不是全部,有比例的限制。
財政部會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擬訂社保基金管理運作的有關政策,對社保基金的投資運作和託管情況進行監督。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人民銀行按照各自的職權對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和託管人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直接運作的社保基金的投資範圍僅限於銀行存款、在一級市場購買國債,其他投資需委託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管理和運作並委託社保基金託管人託管。
社保基金的投資範圍包括銀行存款、國債、證券投資基金、股票、信用等級在投資級以上的企業債、金融債等有價證券,其中銀行存款和國債的投資比例不低於50%,企業債、金融債不高於10%,證券投資基金、股票投資的比例不高於40%。
單個投資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資產投資於一家企業所發行的證券或單隻證券投資基金,不得超過該企業所發行證券或該基金份額的5%。按成本計算,不得超過其管理的社保基金資產總值的10%。委託單個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進行管理的資產,不得超過年度社保基金委託資產總值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