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首先滿足以下條件:
1、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堅持興利與除害相結合,兼顧上下游、左右岸和有關地區之間的利益,充分發揮水資源的綜合效益,並服從防洪的總體安排。
2、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首先滿足城鄉居民生活用水,併兼顧農業、工業、生態環境用水以及航運等需要。
在乾旱和半乾旱地區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充分考慮生態環境用水需要。
3、跨流域調水,應當進行全面規劃和科學論證,統籌兼顧調出和調入流域的用水需要,防止對生態環境造成破壞。
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首先滿足以下條件:
1、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堅持興利與除害相結合,兼顧上下游、左右岸和有關地區之間的利益,充分發揮水資源的綜合效益,並服從防洪的總體安排。
2、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首先滿足城鄉居民生活用水,併兼顧農業、工業、生態環境用水以及航運等需要。
在乾旱和半乾旱地區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充分考慮生態環境用水需要。
3、跨流域調水,應當進行全面規劃和科學論證,統籌兼顧調出和調入流域的用水需要,防止對生態環境造成破壞。
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首先滿足城鄉居民生活用水,併兼顧農業、工業、生態環境用水以及航運等需要。在乾旱和半乾旱地區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充分考慮生態環境用水需要。
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堅持興利與除害相結合,兼顧上下游、左右岸和有關地區之間的利益,充分發揮水資源的綜合效益,並服從防洪的總體安排。跨流域調水,應當進行全面規劃和科學論證,統籌兼顧調出和調入流域的用水需要,防止對生態環境造成破壞。
應當首先滿足城鄉居民生活用水,併兼顧農業、工業、生態環境用水以及航運等需要。在乾旱和半乾旱地區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充分考慮生態環境用水需要。
水資源是指可資利用或有可能被利用的水源,這個水源應具有足夠的數量和合適的質量,並滿足某一地方在一段時間內具體利用的需求。根據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公佈的水利科技名詞中有關水資源的定義,水資源是指地球上具有一定數量和可用質量能從自然界獲得補充並可資利用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