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隨車攜帶駕駛證、行駛證扣1分,罰款20-200元,如果車裡沒有第二位駕駛員能繼續開車,就要扣車,還要支付扣車時可能產生的拖車費、停車費。
機動車行駛證是准予機動車在我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法定證件。行駛證由證夾、主頁、副頁三部分組成。其中主頁正面是已簽註的證芯,背面是機動車相片,並用塑封套塑封。副頁是已簽註的證芯。行駛證主頁正面文字顏色為黑色
未隨車攜帶駕駛證、行駛證扣1分,罰款20-200元,如果車裡沒有第二位駕駛員能繼續開車,就要扣車,還要支付扣車時可能產生的拖車費、停車費。
機動車行駛證是准予機動車在我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法定證件。行駛證由證夾、主頁、副頁三部分組成。其中主頁正面是已簽註的證芯,背面是機動車相片,並用塑封套塑封。副頁是已簽註的證芯。行駛證主頁正面文字顏色為黑色
1、《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第25條第1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車輛:
(一)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的;
2、扣分全國統一,依據:《91號令附件3《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第5條第5項: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分。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誌,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
沒帶行駛證開車的處罰是扣1分,罰款20-200元,扣車,如果你的車裡沒有第二位駕駛員能繼續開車,就要扣車。還要支付扣車時可能產生的拖車費、停車費。依據如下: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條第1款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2、《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第25條第1項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車輛: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的。
3、《91號令附件3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第5條第5項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分: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誌,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