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地域對於不帶駕駛證的處罰一般都是不扣分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各省、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一般會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制定交通違法行為的具體實施辦法。
因此不同地域適用的法律依據不同會導致處罰結果的不同。
按照四川省的實施辦法,未按照規定攜帶機動車駕駛證的,處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各地處罰一般都不記分。建議各位司機朋友在駕駛過程中隨車攜帶駕駛證、行駛證、保險單等常用證件,以避免上述違章行為,同時方便交警查驗。
不同地域對於不帶駕駛證的處罰一般都是不扣分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各省、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一般會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制定交通違法行為的具體實施辦法。
因此不同地域適用的法律依據不同會導致處罰結果的不同。
按照四川省的實施辦法,未按照規定攜帶機動車駕駛證的,處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各地處罰一般都不記分。建議各位司機朋友在駕駛過程中隨車攜帶駕駛證、行駛證、保險單等常用證件,以避免上述違章行為,同時方便交警查驗。
副駕駛沒人坐不會扣分,並不屬於違法行為。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與記分同時執行。
機動車駕駛人一次有兩個以上違法行為記分的,應當分別計算,累加分值。
會被罰款和扣分。根據是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分:
(一)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二)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會車的;
(三)駕駛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的;
(四)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