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體:事物的主要部分;哲學上指對客體有認識和實踐能力的人;民法中指享受權利和負擔義務的公民或法人;刑法中指因犯罪而負刑事責任的人;國際法中指國家主權的行使者與義務的承擔者。
客體:客體既包括客觀存在並可以主觀感知的事物,也包括思維開拓的事物 。
主體:事物的主要部分;哲學上指對客體有認識和實踐能力的人;民法中指享受權利和負擔義務的公民或法人;刑法中指因犯罪而負刑事責任的人;國際法中指國家主權的行使者與義務的承擔者。
客體:客體既包括客觀存在並可以主觀感知的事物,也包括思維開拓的事物 。
勞動關係的主體是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動關係所涉及的勞動者是指依據勞動法律和勞動合同,在用人單位從事體力或腦力勞動並獲得報酬的自然人。
勞動關係的客體是指勞動行為。實施勞動行為,完成勞動任務是勞動者的首要義務。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主體是旅遊經營者、旅遊輔助者。
客體是旅遊這項服務,也包含了客運合同的一部分規則。
旅是旅行,外出,即為了實現某一目的而在空間上從甲地到乙地的行進過程;遊是外出遊覽、觀光、娛樂,即為達到這些目的所作的旅行。二者合起來即旅遊。所以,旅行偏重於行,旅遊不但有行,且有觀光、娛樂含義。
《旅遊法規》是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國家級規劃教材,是作者在多年研究積累與教學實踐基礎上反覆修改而成。主要內容包括旅遊法規基本常識、合同法律制度、公司企業法律制度、反不正當競爭法律制度、旅行社管理法規制度、導遊人員管理法規制度、旅遊住宿業管理法規制度、旅遊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旅遊資源管理法律制度、旅遊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旅行社責任保險制度、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食品衛生管理法律制度、旅遊交通管理法律、法規制度、旅遊投訴管理法規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