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註冊造價師變更辦理條件:
因工作調動或單位更名應在2個月內向市造價站提交書面資料;
二、需提供的材料:
1、註冊申請表,一式三份;
2、證書原件及影印件;
3、工作調動證明;
4、新單位的聘用合同;
5、印章;
6、工作在造價諮詢企業的需提交人事代理協議和社保機構出具的養老保險近期繳納名單及憑證;
三、辦理程式:
1、受理申請;
2、材料稽核;
3、稽核後上報省廳行政審批中心核准。
一、註冊造價師變更辦理條件:
因工作調動或單位更名應在2個月內向市造價站提交書面資料;
二、需提供的材料:
1、註冊申請表,一式三份;
2、證書原件及影印件;
3、工作調動證明;
4、新單位的聘用合同;
5、印章;
6、工作在造價諮詢企業的需提交人事代理協議和社保機構出具的養老保險近期繳納名單及憑證;
三、辦理程式:
1、受理申請;
2、材料稽核;
3、稽核後上報省廳行政審批中心核准。
註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第十一條:在註冊有效期內,註冊造價工程師變更執業單位的,應當與原聘用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並按照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程式辦理變更註冊手續。變更註冊後延續原註冊有效期。申請變更註冊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變更註冊申請表;
2、註冊證書;
3、與新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影印件;
4、與原聘用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檔案;
5、受聘於具有工程造價諮詢資質的中介機構的,應當提供聘用單位為其交納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憑證、人事代理合同影印件,或者勞動、人事部門頒發的離退休證影印件;
6、外國人、臺港澳人員應當提供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臺港澳人員就業證書影印件。
目前全國註冊造價師有近18萬人。造價工程師是指由國家授予資格並准予註冊後執業,專門接受某個部門或某個單位的指定、委託或聘請,負責並協助其進行工程造價的計價、定價及管理業務,以維護其合法權益的工程經濟專業人員。國家在工程造價領域實施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凡從事工程建設活動的建設、設計、施工、工程造價諮詢、工程造價管理等單位和部門,必須在計價、評估、審查、控制及管理等崗位配套有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