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遺失物不適用善意取得:
根據《物權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所有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有權追回遺失物。該遺失物透過轉讓被他人佔有的,權利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或者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讓人之日起二年內向受讓人請求返還原物,但受讓人透過拍賣或者向具有經營資格的經營者購得該遺失物的,權利人請求返還原物時應當支付受讓人所付的費用。權利人向受讓人支付所付費用後,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追償。
2、遺失物保管:
根據《物權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前,有關部門在遺失物被領取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我國法律規定工傷認定60日,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傷情複雜的,可以延長30日。工作中事故發生後,單位應在30日內申請工傷認定,超過30天不超過1年單位也可申請,但工傷認定之前的費用由單位承擔。單位不為職工申請認定,職工或者近親屬可在1年內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認定。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訂金可以退。訂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確的,也是不規範的,在審判實踐中一般被視為預付款。
交付和收受訂金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時,不發生喪失或者雙倍返還預付款的後果,訂金僅可作損害賠償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8條規定: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
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由此可見,訂金不具備定金性質,從法律上來講,即使訂金給付方違約,收受方也應予以退還。
在我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國務院由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組成。國務院實行總理負責制。各部、各委員會實行部長、主任負責制。
根據憲法第八十九條規 ...
拘役是公安機關就近執行的,短期剝奪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罰。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四十二條,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刑法》第三十三條,主刑的種類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無期徒刑;
(五)死刑。 ...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條第一項規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訴案件包括:
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1、侮辱、誹謗案,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佔案。 ...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量刑標準,根據《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條規定,非法持有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非法持有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我國《繼承法》沒有明確規定轉繼承製度,但根據《繼承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繼承開始後,遺產分割前,繼承人沒有表示放棄的,就視為接受繼承。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十二條的規定: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沒有表示放棄繼承,並於遺產分割前死亡的,其繼承遺產的權利轉移給他 ...
第五條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第八條要求結 ...
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主要考慮:經濟狀況、個人素質、生活環境、對子女的責任感、以及與子女的感情親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指對子女有遺棄、虐待行為),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