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衛過當的罪過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防衛人明知自己的防衛行為會明顯超過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損害,為了達到正當防衛目的而放任這種重大損害發生的,是間接故意的防衛過當。
(2)防衛人知道自己的防衛行為可能明顯超過了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但輕信這種重大損害不會發生,是過於自信過失的防衛過當。
(3)防衛人應當知道自己的行為明顯超過了正當防衛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以至發生重大損害的,是忽視大意的過失。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防衛過當,是指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我國刑法對防衛過當的罪過形式未作出規定,也未出臺相關的司法解釋,再加上人們對刑法理論理解上的差異,從而導致在理論界以及在司法實踐中對防衛過當罪過形式這一問題存在著諸多的爭議。
《刑法》第二十條: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防衛過當的特徵主要有:
1、防衛過當行為是對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損害的行為;
2、防衛過當的主觀特徵:故意或者過失;
3、防衛過當是具有犯罪特徵的行為;
4、防衛過當的刑事責任: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十條,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防衛過當的情形有:
1、防衛人明知自己的防衛行為會明顯超過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損害,為了達到正當防衛目的而放任這種重大損害發生的,是間接故意的防衛過當。
2、防衛人知道自己的防衛行為可能明顯超過了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但輕信這種重大損害不會發生,是屬於自信過失的防衛過當。
3 ...
防衛過當需要考慮的情節有:
(1)意外事件。即行為在客觀上雖然造成了損害結果,但不是出於故意或者過失,而是由於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預見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認為是犯罪,對行為人不應追究刑事責任。
(2)正當防衛。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 ...
防衛過當量刑需要考慮的情節有:
1、過當程度;
2、防衛動機;
3、權益性質;
4、社會輿論。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二十條,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
因為正月是一年之始,人們往往將它看作是新的一年年運好壞的兆示 期。因此,過年的時候“禁忌”特別多。
語言方面:
凡是破、壞、沒、死、光、鬼、殺、病、痛、輸、窮等不吉利的字眼,都禁忌說出口來。也忌嬰兒啼哭,因為啼哭是“沒頭彩”,兆示疾病、兇禍。故這一天即使小孩惹了禍,也不能打他或呵斥他,以免他啼哭不休。 ...
春節,福州的習俗稱為“做年”。閩俗諸年最重做年,節慶時間從正月初一開始,到初三止,有的延續到初九玉皇誕,甚至會延續到元宵節,一般是自從初四起,就開始復工了。
春節的前一天夜為“除夕”。福州有透夜點燈(稱長明燈)的習俗,意思是“長生”、“吉祥”。家家在天未明前點燭鳴炮,以迎新歲。廳堂中陳列酒果和貴(檜)花 ...
因為正月是一年之始,潮汕人往往將它看作是新的一年年運好壞的兆示期,因此過年的時候“禁忌”特別多。言語方面,凡是“破”、“壞”、“沒”、“死”、"光”、“鬼”、“殺”、“病”、“痛”、“輸”、“窮”等不吉利的字眼,都禁忌說出口來。也忌嬰兒啼哭,因為啼哭是“沒頭彩”,兆示疾病、兇禍。故這一天即使小 ...
滿族的傳統節日基本上與漢族相一致,所謂“奉省歲事,滿漢舊俗不同,久經同化,多已相類”(《奉天通志》卷九十八)。但“滿漢舊俗不同”,滿族年節有特殊的風情。
春節:節前要做滿族傳統糕點----薩其瑪,張貼對聯、窗花、掛箋(按旗屬分別貼紅、黃、蘭、白色)、福字(瀋陽市新民縣遼濱塔村瓜爾佳氏家中有印福字的桃木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