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服亦稱“除喪”、“脫服”,俗稱“脫孝”,喪禮儀式之一,即除去喪禮之服。成服舊時喪禮大殮之後,親屬按照與死者關係的親疏穿上不同的喪服,叫成服。
古代喪祭,父母死後週年的祭禮,稱小祥;兩週年後的祭禮,稱大祥。《禮記雜記下》:“有父之喪,如未沒喪而母死,其除父之喪也,服其除服,卒事,反喪服。”鄭玄注:“除服,謂祥祭之服也。”孔穎達疏:“服其除服者,謂母死既葬,後值父應大祥,除服以應祥事,故云服其除服也”。
除服亦稱“除喪”、“脫服”,俗稱“脫孝”,喪禮儀式之一,即除去喪禮之服。成服舊時喪禮大殮之後,親屬按照與死者關係的親疏穿上不同的喪服,叫成服。
古代喪祭,父母死後週年的祭禮,稱小祥;兩週年後的祭禮,稱大祥。《禮記雜記下》:“有父之喪,如未沒喪而母死,其除父之喪也,服其除服,卒事,反喪服。”鄭玄注:“除服,謂祥祭之服也。”孔穎達疏:“服其除服者,謂母死既葬,後值父應大祥,除服以應祥事,故云服其除服也”。
1、除服亦稱“除喪”、“脫服”。俗稱“脫孝”。喪禮儀式之一。即除去喪禮之服。成服,舊時喪禮大殮之後,親屬按照與死者關係的親疏穿上不同的喪服,叫成服。
2、古代喪祭,父母死後週年的祭禮,稱小祥;兩週年後的祭禮,稱大祥。《禮記雜記下》:“有父之喪,如未沒喪而母死,其除父之喪也,服其除服,卒事,反喪服。” 鄭玄 注:“除服,謂祥祭之服也。” 孔穎達 疏:“服其除服者,謂母死既葬,後值父應大祥,除服以應祥事,故云服其除服也”。
除服是古代喪禮儀式之一。即除去喪禮之服。親族中,按五服制度,各人所服及服期不同,除服時間亦先後不一。服斬衰者,孝子、子婦、承重孫等,除服最遲,須待二十七月禫祭時除去。除服後,素服終月,始改常服。《禮記.喪服小記》:“故期而祭,禮也;期而除喪,道也。”《三國志.魏志.武帝紀》:“葬畢,皆除服。”《宋史.禮志二八》:“孝宗居憂,再定三年之制。其服:布冠、直領大袖衫、布裙、首致、腰致、竹杖。小祥不易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