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集體戶口的要經過戶口所在地的集體及戶主出具同意申報新生兒戶口的書面證明,然後向向當事人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申報戶口登記,需要攜帶《出生醫學證明》、嬰兒父母雙方結婚證、戶口卡、居民身份證、集體出具的同意申報戶口證明。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7條,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是集體戶口的要經過戶口所在地的集體及戶主出具同意申報新生兒戶口的書面證明,然後向向當事人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申報戶口登記,需要攜帶《出生醫學證明》、嬰兒父母雙方結婚證、戶口卡、居民身份證、集體出具的同意申報戶口證明。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7條,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北京集體戶口為孩子落戶,要在孩子在出生一個月內,由監護人到嬰兒父親或母親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嬰兒父母一方為本市集體戶口,一方為本市家庭戶口的,嬰兒須隨家庭戶一方登記常住戶口。嬰兒母親為本市集體戶口,父親為市外戶口的,戶口可隨母親登記為集體戶口。母親為本市農業戶口的,嬰兒可以自願選擇隨母或隨父登記為非農業戶口。
辦理時要攜帶以下材料:
1、醫療機構填發的《出生醫學證明》。
2、集體戶口首頁影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嬰兒父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
4、集體戶口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開具的法定監護人工作證明原件(加蓋單位公章)。
5、實際居住證明。居住證明指法定監護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原件及影印件,以法定監護人為承租人的《公有住宅租賃合同》原件及影印件,《單位集體公寓宿舍證明材料》原件。
夫妻雙方均是集體戶口的,孩子可以隨其中一方入戶,如果入你戶籍地的戶口,需男方戶籍地派出所出具證明,然後帶身份證、準生證、孩子的出生證到你戶籍地派出所申請入戶;如果入男方戶籍地戶口、則需你戶籍地派出所出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