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標點符號使用方面,表示並列關係時,在雙引號之間要不要用頓號,視語氣的需要而定,較為舒緩的語氣,陳述性的、較長的語句,詞或者短語之間的聯絡不是非常緊密,一般用逗號。以前在兩個雙引號的並列詞之間要求加頓號,新規定是不用加頓號。如果引用的內容是句子的一個組成部分,即引文沒有獨立性,引用部分末尾不用點號,整個句子該停頓處則停頓,該用何點號則用何點號。
在標點符號使用方面,表示並列關係時,在雙引號之間要不要用頓號,視語氣的需要而定,較為舒緩的語氣,陳述性的、較長的語句,詞或者短語之間的聯絡不是非常緊密,一般用逗號。以前在兩個雙引號的並列詞之間要求加頓號,新規定是不用加頓號。如果引用的內容是句子的一個組成部分,即引文沒有獨立性,引用部分末尾不用點號,整個句子該停頓處則停頓,該用何點號則用何點號。
不正確
1990年出版的《標點符號使用法》沒有規定在兩個引號或兩本書名之間使用停止符號,但文字中有一些例子並不用於指導。
例如,問號部分說:“有些句子有疑問詞,如‘誰’、‘什麼’、‘如何’,但整個句子不是疑問句,結尾沒有句號。”這裡的“誰”、“什麼”和“如何”之間沒有停止符。由於有關檔案沒有明確規定,在引號與引號之間、書名與書名之間的出版物,不能用逗號或扣籃算錯。
標點符號的使用應注意經濟原則,有標點符號時不應使用,但有一個前提,就是不能妨礙意義的表達。
擴充套件資料
幾個引號裡面是列舉的詞語,引號間可以不用頓號;當然,如果用了也不算錯。下面是不用的例子:名詞是事物的名稱,例如“山”“水”“手”“道德”“法律”。(《語法修辭講話》例)
引號裡面如果是獨立的句子,而且有了句末點號,引號間以不用頓號或逗號為好,用了可能顯得很難看。下面是《語法修辭講話》裡的例子:“反對丘吉爾者捐五先令!”、“一個紅軍的朋友捐一鎊!”、“兩個坐過納粹集中營的合捐十五先令,反對武裝西德!”
1、分情況而定需不需要加頓號。連續列舉書用了書名不再新增頓號。示例:《記》《水滸傳》《三國》《紅樓夢》是我國長篇小說的四大名著。
2、如果列出書名,並且在書名後還有其他成分,比如引用該書中的話或有註釋說明,就需要用頓號了。
3、示例:李白的“白髮三千長”(《秋浦歌》)、“朝如青絲暮成雪”(《將進酒》)都是膾炙人口的詩句。